人家是保全這是他的工作當然你自認是拍照而已可是現今社會瘋子太多(不是說你別誤會 是說保全或許這樣想...)說不定他會想如果你是假藉拍照要 偷車 破壞 或是其他不可預料之事他不就丟了工作嗎(或許他全家就靠這薪水過活)將心比心除非他口氣真得很兇 讓你覺得被恐嚇可以報警或找他主管處理這社會不就是這樣嗎別生氣了今天工作對調如果你的上司有這樣要求你別讓陌生人靠近客人的車我想你也會這樣做只是口氣修養差別而已不是嗎
法律所沒有禁止的事,人民就可以為之。這是法治社會基本的常識。好多大大都說不能拍、什麼「私人財產」云云~~問題是,法條呢?哪一條載明了「公共區域的私人產不得拍照」?或者,「動產不動產置於公共區域,須經財產所有人授權始得拍照」?若沒有,那就是人民的自由。討論要有所憑據會比較有意義。
攝影修的,不只拍照技術。也要修從眼睛看世界的角度、眼光,更要修跟人們之間的相處與互動。昨天在地下街走道盯著一尊彌勒佛發呆,店家上前說有"興趣嗎?"我微笑說"嗯,可以拍照嗎?"店員小姐笑說"可以呀,請。"我放心拍了幾張,結果卻不甚滿意。離去前我微笑行舉手禮致意,對方回以溫暖的微笑。本人天性彆扭內向,都可以走到這一步,有太多事不是合不合法的問題,是文不文明。拍照是快樂的事,何必弄到你快樂、別人不快樂?如果對方不給拍呢? 別處自有更好的拍照機會。每天從眼前迅速溜走的拍照機會,多如過江之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