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什麼生氣更沒見笑
我是標題與發文回答[法律]問題, 完全一對一針對問題用比喻回答; 讓小弟再白話解釋清楚一次
先假設有計畫的舞弊, 我們來看看會發生什麼事)..
1標題[造假獲獎有沒有刑責] ---> 公家機關?沒有,除非有造假(至少是橋得獎者)的書面計畫或錄音.... 應該是不可能證明,
2[獲獎人詐欺] --> 是的, 詐欺是刑事, 同樣, 我們也幾乎不可能證明, 投稿人在[清楚知道違反規則]的情況底下, 並期待(確信)經由此不蕩的方式會得到利益. (簡言之就是有內線講好了)
3.[評審背信] ---> [背信]不是這樣用的....有點複雜...
唯一跟[背信]能摸到邊的是公務人員的行使職務是基於百姓賦予這點, 但很遺憾, 幾乎不可能成立[背信],
頂多職務疏失, 也很難, 應該無法把評審的[疏失](?錯判?)連接到主辦者
如果問的人打的文字表面很客氣是問問題, 其實只是想文雅的幹譙, 那大家高興就好也罷
如果有人有興趣, 去陳情甚至申告也不錯, 充實知識與經驗
人家應該會客客氣氣的處理與說明解釋協助...不花一毛錢來個學習之旅
(其實我覺得台灣的公民對於法的參與與熟悉是很不足的)
我想不太出來會花錢的地方, 除非您主張損及的是您的權利扣押獎金之類的(應該沒機會到這步)
有可能要求您相對提存一比錢, 到時候再考慮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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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痛恨瞎搞亂搞, 尤其是公務員瞎搞亂搞
例如我們可以批評現在政府無能亂搞, 但是指控他們綁架棄屍,才會模糊焦點,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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