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攝影師 wrote:小弟是個職業攝影師,...(恕刪) 建議樓主在溝通過程中蒐集所有能佐證的資料,如果不知道哪些證據對自己有利,就全部保留,到時候需要提出時才有資料,最好雙方往來的電話也能測錄下來做為佐證。
1.請利用總統信箱2.用首長信箱3.民代4.立委文相當常我只看了一半,但請用上述方法且請勿一稿投N次,保證被吃掉請謹慎的投,必要時去辦公室坐坐因為根據行政條例,如經回覆後再次投述,就有被吃掉的風險所以請按照順序,不要反過來使用,這樣立委關被吃案後,以後的保證都被吃光光
公部門跟承包商簽約中提到的侵權責任負擔,那是他們兩造的事情。明白的說...是公部門這一方若是遭到第三人提起侵權,承包商必須負擔公部門的損害賠償!但不是代表著承包商須與原作者進行對抗...要與原作者對抗的對造主體是公部門好嗎!因為影片掛名的頭銜單位就是公部門,將來一旦進入訴訟,訴訟的主體也是公部門只是公部門若按照他們與承包商簽訂的合約,是可以把承包商拉進來,但不代表他們會因此免除成為訴訟主體否則以後你走在路上被打,然後打你的人說...你要追究的話,拜託請找叫唆我打你的那位幕後主使者,打你的人就能因此免責嗎?
樓主人太好了吧?(抱歉看到一半就不想看下去了,是因為後面都是官方的廢話)直接去爆媒體比較快...樓主真的人太好,被吃死死,官員最多的,就是拿"時間"來跟你耗,君不見政府效率快的辦案方式,不外乎:"錢,媒體,關(官)係"...上吧!!
公務員不是一向如此嗎?時間, 他們比你多的是,每天跟你玩, 每天跟你磨,公文來又公文去, 磨都磨死你...法條, 你忘了, 官字兩個口, 法條他們比你懂, 上班沒事就研究法條.這 3% 的 "精英" 為什麼要浪費在這種地方呢? 幫助國家建設不是很好??軍公教人員對於國家經濟力, 競爭力最沒貢獻的一環, 但是卻都高高在上...經濟好, 加薪, 經濟不好, 物價漲也加薪...只能怪原 PO 你是生在鬼島...要跟他們玩, 你要有很多的時間準備跟很強的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