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

(09/06 更新) 盜圖事件!!! 照片被公家機關盜用,還被侵權人嗆聲! (文長)

版大
幫你蓋大樓
讓你的曝光度增加

流浪攝影師 wrote:
小弟是個職業攝影師,...(恕刪)


建議樓主在溝通過程中蒐集所有能佐證的資料,如果不知道哪些證據對自己有利,就全部保留,到時候需要提出時才有資料,最好雙方往來的電話也能測錄下來做為佐證。
少說多做~少吃多動

流浪攝影師 wrote:
小弟是個職業攝影師,...(恕刪)


加油!希望能有個圓滿的結果!
http://blog.dcview.com/suede.chen
敲碗敲碗....潛浮在Mobile01的媒體勒 媒體勒 是該行動了....

有些公家單位真是......該打....
1.請利用總統信箱
2.用首長信箱
3.民代
4.立委

文相當常我只看了一半,但請用上述方法
且請勿一稿投N次,保證被吃掉
請謹慎的投,必要時去辦公室坐坐

因為根據行政條例,如經回覆後再次投述,就有被吃掉的風險
所以請按照順序,不要反過來使用,這樣立委關被吃案後,以後的保證都被吃光光
建議還是找媒體,力量也比較大,不然一個人真的很無力的,到後來就會算了!!!
Weber 凱淵爸爸 攝影手札 http://blog.xuite.net/weberec/wretch
公部門跟承包商簽約中提到的侵權責任負擔,那是他們兩造的事情。
明白的說...是公部門這一方若是遭到第三人提起侵權,承包商必須負擔公部門的損害賠償!
但不是代表著承包商須與原作者進行對抗...要與原作者對抗的對造主體是公部門好嗎!
因為影片掛名的頭銜單位就是公部門,將來一旦進入訴訟,訴訟的主體也是公部門
只是公部門若按照他們與承包商簽訂的合約,是可以把承包商拉進來,但不代表他們會因此免除成為訴訟主體

否則以後你走在路上被打,然後打你的人說...你要追究的話,拜託請找叫唆我打你的那位幕後主使者,打你的人就能因此免責嗎?
實在太扯了

納稅人養的公務員竟然這麼傲慢
版大不要放棄
一定要給對方得到應有的懲罰
樓主人太好了吧?

(抱歉看到一半就不想看下去了,是因為後面都是官方的廢話)

直接去爆媒體比較快...

樓主真的人太好,被吃死死,

官員最多的,就是拿"時間"來跟你耗,

君不見政府效率快的辦案方式,不外乎:"錢,媒體,關(官)係"...

上吧!!
公務員不是一向如此嗎?

時間, 他們比你多的是,

每天跟你玩, 每天跟你磨,

公文來又公文去, 磨都磨死你...

法條, 你忘了, 官字兩個口, 法條他們

比你懂, 上班沒事就研究法條.

這 3% 的 "精英" 為什麼要浪費在這

種地方呢? 幫助國家建設不是很好??

軍公教人員對於國家經濟力, 競爭力最沒貢

獻的一環, 但是卻都高高在上...

經濟好, 加薪, 經濟不好, 物價漲也加薪...

只能怪原 PO 你是生在鬼島...

要跟他們玩, 你要有很多的時間準備跟很強的後盾...
  • 3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