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d6626 wrote:說得真好,常在看很多...(恕刪) 我是覺得現在數位相機方便,又可即時預覽,其實可以更大膽的拍這是我兒子在搶鏡頭時,閃光燈亂閃到的,也有別於一般正常狀態下所拍到的照片街頭攝影有被瞪白眼的機會,到是自己的家人是最親近的,她們不但容易親近,也不會扭捏不但可以練功夫,拍到好照片還可以與家人分享一舉數得~~
Cudacke Dees wrote:那接下來還要再定義什...(恕刪) 大大所言極是,我相信C大您心裡也對這些名詞都有自己的一套標準。這棟樓小弟認為並沒有標準的答案,說定義是比較嚴肅,樓上的大大也提供了很多不同見解。昨天問了同有攝影興趣的同事這個問題,他說的很豁達,他說他認為攝影既是創作也是紀錄,說是創作的原因是這張照片獨一無二,說是紀錄的原因則是畫面屬於他的人生過程,我聽了也很認同。美感、意境、直覺都是我自己附加對創作與紀錄的形容,絕非專業答案,也歡迎C大提出自己的認知參予討論。
老實說...看了很多樓對自己紀錄與創作的定義...感覺答案就只是"紀錄就是紀錄,創作就是創作及紀錄創作不分的"...欲加在"紀錄"或是"創作"所多做的文字解釋...我是看得沒什麼意義啦--大家應該都了解什麼是紀錄與創作的文字解釋吧~而樓主再加 "ps:當然如果是工作職業上的需要,那就另當別論了" 的限定,更讓內文變得索然無味而已...
先了解什麼叫做 "相機"~~~相機顧名思義就是照相的機器,這個就是紀錄~~~至於紀錄什麼東西?? 瞬間的東西,因為相機不可能紀錄連動的畫面,即使使用最高階的連拍也有秒差~~這個內容才分為 美感?? 紀實?? 創作??往哪邊偏比較多大概就是那種~~~~像這個就是紀實~~~~我到鹿港龍山寺~~~至於什麼表現??可以正拍?? 側拍??所以就會發展出 器材控 還是技術控~~~不管是哪種都會被 "紀錄" 在相機裡面!!應該不會使用數位相機畫面卻記在腦袋吧(因為電池沒電忘記充電)~~~~哈冷笑話一下!!至於美感~~~這個就見仁見智了!!至於創作也是一種動機跟動作,可是最終還是要記錄在相機裡呈現給大家~~~或者是無意間拍下來的效果或者是故意為之的效果~~~不管是哪種效果 都要 "紀錄" 在相機裡面~~最終成為相片給大家看~~~美感或者是創作可以分類成偶發?? 或是故意?? 不管是哪種都達成 "意念傳達" 這個"意念傳達" 藉著 "相機" 紀錄瞬間的特性辦到!!所以不管是紀實、美感、創作都可一次達成或者單一目的達成!!至於 "相片" 帶給收看者的感受,應該就屬於美感的呈現~~~~至於每個人的感官不同就會造成對同張相片有著不同的詮釋跟見解!!見解爭議性越高 應該屬於創作成分居多吧??!?!看到這張是醫院?? 還是"車站"?? 或許會有相同影像記憶,不同的生活經驗產生不同的印象連接!!不過很明顯這應該是 "等候的地方" 不管它是在哪裡??
应该说,是以纪录为主。创作从记录中诞生,100张纪录照也不见得出一张创作照。换句话说,创作是纪录的精华,是俗和雅的关系。我们这些新手要做的首先是诚实的纪录,认真的拍好每张照片。然后在某一天,在不经意间,我们发现了或者灵感爆发,并及时的拍摄下来,那可能会变成一张不错的创作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