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旅版主三小a wrote:
旅行社認錯很難嗎?還把律師搬出來壓人...(恕刪)
這位大哥啊
人家旅行社的職員也是領薪水的,
他要認錯是要上公文並經她們法律事務部門簽准
況且每年固定付費給律師
這種涉法事件
當然丟給律師處理了
不然你是旅行社的回信人要自已出來道歉嗎?
這都是一般企業裡很標準的作業,
老實說,從往來信件的措詞用語,大概就知道結果了
(承認有這麼困難嗎?看了就想笑,不承認怎樣,你告我啊)
建議樓主的朋友不要再隨便就丟信了,多寫多錯
應該有工會或是協會的法服可以幫忙
另外,建議樓主的朋友先花一個小時看完著作權法
不要新聞看太多,都用些政治人物做秀的口氣來喬事情
老實說,樓主你那朋友這樣的要求
就算我是那個旅行社的負責人也不可能答應
真的建議樓主你跟你那朋友建議一下:
1.詳細說明哪邊侵權?依據?
2.提點比較合理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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