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就不能質疑嗎?你們要護航可以相對的你們有 不是拍照的人做這件事的證據嘛 ?你們愛玩文字遊戲,所以我把"攝影師"改成"拍照的人"講的攝影師就很高尚一樣,之前拍101的時候象山事件還不是一樣弄成很誇張不管如何喜歡搞小團體做切割,對外界來講誰管你這麼多通稱"攝影師"啦應該要的是揪出害群之馬,而不是一味的護航吧
小彭新城 wrote:什麼都沒看到 只憑自己猜測就要給他人定罪 就「想當然爾」啊!寧可信其有 ..--想說,若是換成路旁的小草 ...不小心踩到,看它被踩過的樣子很可愛,拍下來!拍完之後就把它拔掉 ...我的反應會這麼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