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孜孜 wrote:創作是有無限可能所謂人像,風景,生態,街拍只是為了溝通所作的區分你硬要定義也無所謂前幾樓的也請眼不見為淨也許數字哥在敲打鍵盤同時能感到一絲快感就讓他享受吧...(恕刪) 只能說深深感受到搞砸“正當的攝影風氣”元兇在哪了...
我這裡有一張很有意思的上海街拍,露兩點,酷哥沒打我,也沒給我衛生眼,更沒有咄咄逼人的指責,這不是擺拍,沒有刻意的安排,那位酷哥就是這麼剛好走進我的取景窗,一切就是這麼的巧。另一張是在台灣拍到的,同樣的,主題是那一大片橘色的牆面,但是很剛好的,美女走進我的DOF...意外地多了一個趣味中心~這兩張都沒上腳架,所以也不是守株待兔,兩張都是底片機搭配Carl Zeiss 25mm/f2.8 AEG拍的。呼孜孜 wrote:其實何必被媒體操弄行...(恕刪)
哈哈哈~ 這樓好!!街拍若有拍到人, 若非拿去商業應用 (你獲利被拍者沒獲利),若非公布誹謗被拍者 (他人名譽受損), 若非拍攝隱私 (非正常角度拍內褲或拍人家家裡),其餘的都可以公開. 這才是法律.貼幾張支持街拍有理, 不要一切泛道德化!!更多街拍, 歡迎指教:http://www.flickr.com/photos/wee_photo/sets/72157610764877146/with/419899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