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hair wrote:不需要太鄉愿的說人家都這麼可憐這種五四三的話 唉,但是有些人是「結果論」,只看到「這個學生『為了研究』被火車電線電死」,可是從不去想這個笨蛋爬上火車頂的行為是不是適當;然後就又有另一些人出來指摘台鐵管理失當安全措施沒做好等等,最好是台鐵乾脆把電線都剪了大家就不必擔心這些,這些人才是真正的「理盲又濫情」!
那位學生真命大... 似乎沒有直到去touch到電車線...應該是因為太過接近受到閃絡傷害...依據台鐵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第叁章第27條:『與電車線帶電設備應保持1.5公尺之安全距離,因運轉需要無法將鄰近之電車線斷電時,得在下列情況下越過1.5公尺之安全距離工作。但距離帶電設備最短不得少於隔電子之長度。(0.7公尺)』雖然說也許接近到1公尺還"可能"不會受到閃絡... (只是"可能"喔!)但是通常只要電車線沒有斷電的情況工作時要我接近它5公尺我都不太敢了...太過於接近真的會被"吸"過去...現在的小朋友都在想什麼...
如果你家有電蚊拍可以把衛生紙撕個一公分大小蓋在電蚊拍下面,通電後可以發現衛生紙被吸起來了,電蚊拍電壓不過數百伏特而已,何況那種上萬伏特的高壓電,人被吸過去也沒什麼好奇怪的。ppgod wrote:您確定是電流吸引您?...(恕刪)
ppgod wrote:大佬...電不會吸人...(恕刪) 會說 "大佬...電不會吸人"ppgod 肯定不是作 機電工程 方面的職業這種兩萬五千伏特高壓電確實不用直接碰觸就有可能感電,有承攬 台鐵或是高鐵 維修方面的承包商都知道在正線 (電車線)旁施工時最好保持安全距離 1.5 ~2 M況且都會穿戴絕緣手套 + 穿絕緣靴=====================================這次兩位研究生 沒有基本電學知識非法侵入 鐵路調車區 (管制區)行為應該已經觸法(TRA 台鐵警衛放假無人看管 也算疏失)新聞中報導 有人看不懂"國語"明明 榖斗車爬梯旁 標示 有電危險 嚴禁攀爬 字樣卻會白目到 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 給爬了上去可見得 這些 研究生 書都白讀了還說是要研究哈瑪星鐵道文化 (至少也要跟TRA 主管單位行公文申請)幸好沒有當場給電死只有灼傷身體冒白煙連搶救人員也是出錯連連居然拿一般鋁梯去搶救 (難道不怕發生二度感電)真替警消救難隊員捏把冷汗正確作法是要使用 "FRP 絕緣梯"這次事件 又給大家上了一課好奇心 果真是會害死人不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