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ibe wrote:
最先混為一談的似乎是...(恕刪)
混為一談的是誰?你說了就算,我懶得跟你爭
我回不回你,是我的自由,你舉的例子我不想回,原因我也不想講,難道不可以?
留言這麼多,我沒有時間一一看、一一回,你要爭辯,請便,恕不奉陪
所有該回該講的,這一頁(更正,是第25頁)前幾篇都有了,再來,不過是又從頭開始打混仗
chung0822 wrote:
尊重別人,尊重自...(恕刪)
錯,權利義務是法律規定的,跟尊不尊重無關
chung0822 wrote:
原來拍照是攝影人的權...(恕刪)
Sam哥 wrote:
我很多時拿相機在街上玩,有些人也不知是否精神有問題,行過我身邊還會用手遮面..........心想,你當自己是誰...我要拍你......男人老狗,又不是美媚...
再看看電視台外拍......有多少人爭相搏上鏡...........
全世界每天都有佷多遊客把人拍入,他們全都不禮貌..............我相信袛有鐵幕國家才會限制人拍照的自由,我也去過.....也真是不敢拍
補上一個問題.....你們拍照時拍下或拍到的建築物時,有沒有問過建築物設計者和業主,你們可不可以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