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

街拍/偷拍 心得分享

pyh wrote:
所以這只是有侵權的可...(恕刪)


侵了「人格法益」啊,肖像權歸屬於人格權。

侵不侵權不是看當事人在不在乎,而是看法條如何規定,
當事人的態度只影響要不要行使侵權行為所衍生的後續權益。


另外,很多時候,不主張是因為嫌麻煩或沒發現,而不是不在乎。
而且你也不能去揣測對方會如何主張自己的權益。
tkl wrote:
那為什麼不在拍了之後...(恕刪)

你要用這麼極端的例子來舉例, 那我可以用下面這樣極端的例子來反問你嗎?

假如一個戰地攝影師, 在槍林彈雨的戰場拍攝一位正在開火的士兵, 拍完了, 然後跑過去問那位士兵:
請問我可以有你的肖像權嗎?
結果剛好敵人一槍打來, 射中自己。

討論事情不是用這樣的方式來討論或質疑的, 這樣的話, 衝突永遠都在, 事情永遠不會化解。
T351286 wrote:
一位真正的紀實攝影者, 是很少、甚至鄙視用長焦鏡頭來取景、拍攝的。(恕刪)


這句話我是贊同~
只是
一位真正的紀實攝影者
不會PO照片在這~

您可以回去把樓主的引言再看一遍
"他是故意的""希望能從拍妹變成不是拍妹"

所以請問
這裡有真正的紀實攝影者嗎?

空蕩蕩~~
手機先生 wrote:
您可以回去把樓主的引言再看一遍
"他是故意的""希望能從拍妹變成不是拍妹"

對不起 我真的看不懂這句是什麼意思.......
inoue555 wrote:
而且你也不能去揣測對方會如何主張自己的權益。


如果肖像權是這麼無限上綱的情況,他自然會變成一種公訴罪,但是目前顯然不是。所以,基本上還是以當事人的感受為準。法律給你這個武器,但是你自己決定是否使用。也讓別人不敢任意侵害。

我沒有揣測。以為他會主張或是不主張都是一種揣測。我是等著對方來主張。
手機先生 wrote:
這棟樓的樓主真輕鬆~~
引言之後
就看著兩派人馬
進行理性的溝通..(恕刪)


對啊,我真的很輕鬆

剛剛還去頂樓拍夕陽


各位辛苦了,要不要休息一下?
pyh wrote:
相對於你對街拍要求,...(恕刪)


請搞清楚,我現在的訴求是基於現行法律,
而且我並沒有提出法律應該要更嚴格的訴求。

法律不符合我期望的部分我只能選擇接受,
那法律規定的部分你會不會選擇遵守?


「如果你被街拍到且公開了,但是你感到不舒服,你可以主張你的權力。」

如果我是被攝主體,而且沒徵得我的同意,我不必感到不舒服才能要求撤掉。
理由:侵害肖像權。照片著作權是你的,但是公開的同意權是我的。
joviju wrote:
你的論點很像那種"女性自己穿的暴露就活該被性侵"喔
我穿的暴露不代表你就可以偷拍還PO上網吧


性侵已經是違法的情事,請不要扯在一起,你會弄在一起那表示你誤解了我的意思

你說的可以請對方不要拍
而我就是在不知情下被偷拍
如何跟對方制止呢


這個回到法學教授講的,公共領域上你的隱私就是有限制,說白一點就是你要隱私就不要出現在公眾場合,否則無權要求別人在合法的情況下配合你的感覺跟想法,如果你知道,你可以請對方不要拍,如果你不知道而或是對方用長鏡頭且你是在公共場合,那也不構成違法,除非你在家被拍才是違法,頂多你只能說他沒禮貌,豬哥(這個可能會被告毀謗...)低道德,俗不可耐等等~

你說的現在自我意識也太高漲了吧~~
應該是說你自己吧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你自己穿的少你活該
我要拍就是要拍
不給拍的就是自我意識高漲
我想你才是一切都以自我為中心吧


彼此彼此喔,我是建議你對這類照片反感,只能請你的親朋好友少穿,要穿當然也可以,但是被拍到只能說對方俗氣,硬要說他違法是沒有,打了他才是違法~我的意思只是,你親朋好友可以隨便穿,在法律層面他也可以亂拍一通,沒拍到臉也不能對他怎樣,拍到臉就是讓你朋友心裏不舒服了,當然可以告訴成立~那你希望減少這類風氣,與其改變人類的劣根性,我的建議是注意儀容比較快,但不代表我說"穿得少被性侵剛剛好", 謝謝~


你說的請你不要穿以上的衣服做以上的動作,再來限制別人拿起相機
如果原討論串中被偷拍的女性看到文章圖片以及接下來淫穢不尊重的討論
氣得告上法院
請你幫原PO去跟法官說這句話吧
看法官會不會認同你說的
請你不要穿以上的衣服做以上的動作,再來限制別人拿起相機
偷拍就偷拍
還合理化自己的偷拍行為


法律不是你感覺,你去看判例
http://intermargins.net/repression/deviant/PublicSex/publicandprivacy.htm
註7, 回到上面,你只能說他俗不可耐低道德balabala...所謂淫穢不尊重的針對性討論那要拍到臉才行,不然你要舉證那照片是妳本人,例如你拍到他在拍你當天的衣服,你就是穿衣的本人~還有copy所謂的淫穢言論就是針對這張照片的某某某~否則很難成立~通常頂多拍照人撤照了事~
那不想被拍到卻要在公共場合活動要怎麼辦?我的建議依樣阿,不然你要出門就是要有被拍到的可能與心理準備~不然就只能到沒有相機的地方生活了~
你的偷拍只界定於低俗,煽情,色情等等~我們還是不要繞圈圈了~偷拍的字眼彼此理解不同~
我的理解是街上公共場合的拍照,不是站在人家面前的~有時是為了捕捉自然的一面,不經意的~跟你的不一樣~謝謝
tkl wrote:
那為什麼不在拍了之後...(恕刪)


現在靠照相賺錢的攝影師都會帶著同意書給人簽. 不然以後吃不完兜著走.
Sony Nex-3, Voigtlander Bessa R2A, Nikon FM2
eric92 wrote:
雖然這個網站好像倒了...(恕刪)

這個調查很粗淺,一般人的"偷拍"還是停在裙底,穿幫,醜照等等意思~跟街拍是不一樣的~我相信絕對沒有詳細解釋過~所以我光看標題就覺得很粗淺~各位應該也是這樣解讀的~
  • 5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