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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拍/偷拍 心得分享

不知樓主有沒有在台灣拍過??
看樓主照片幾乎都在日本....
2國人民對鏡頭的排斥感不同.....

在台灣很難拍人家正面(如果不用長鏡頭的話)

小弟一般的做法是.
大方拿單眼.不躲藏..站在同一個地方呆一陣子..
讓人家知道你在拍東西..
不想被拍的人自然會閃過你.

在來就是...不要像機拿起來就按快門..
可以從觀景窗看出去看久一點..
構圖之外.也找.也等快門時機..

拍到正面的機會比較多..


inoue555 wrote:
如果是不足以辨識特定...(恕刪)


肖像權談的是價值,而不是舒不舒服,也無關毀不毀謗。

每個人肖像權的價值也不一定,我是無名小卒,我的肖像權沒有太高的價值(假設侵權人沒有利用我的肖像賺錢,例如單純放在mobile01上)。所以被侵害(未授權下使用)了,我也無法主張(列舉)太高的損失,我只能要求你撤除照片。
pyh wrote:
肖像權談的是價值,而...(恕刪)


再舉個例子,flickr和dreamstime上都有很多有人的照片。

差別是,flickr是讓你放照片上去的,放照片上去不是商業行為。而dreamstime是讓你賣照片的,是標準的商業行為。

所以,你放有人的照片上flickr,flickr不會向你要得該人的肖像權授權書。但是,只要照片裡有可識別的人,dreamstime就會跟你要該人的肖像權授權書,因為販售照片會產生價值,肖像權擁有人就可以主張肖像權的價值。
tkupsboy wrote:
joviju wrote:
應該不是這樣的吧我覺...(恕刪)

小小建議你的妹妹女友老婆不要這樣穿衣服,然後穿梭在公共場合...(恕刪)

既然把我寫的黑掉了
我就再寫一次吧
juddy007 wrote:
那篇文也會有反對此行為的人看到
但是卻默不作聲 暗自欣賞...(恕刪)

應該不是這樣的吧
我覺得是你們所謂的"正義魔人"
看到那篇文的標題根本不會點進去看
自然沒有回應

看看那樓主寫的
發現旁邊的妹滿可愛的~~流口水
冒著可能女王發現的危險~~用手機偷拍了幾張~
不囉唆~~賞圖吧~~
我也算是你們說的正義魔人吧
看到照片的反應是偷拍者很變態很噁心
並不像你說的默不作聲暗自欣賞

試想今天被偷拍PO上網的人是你女友或你妹妹或你朋友呢?
你做何感想?還暗自欣賞咧



圖片來自於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1652517&p=1
eric92 wrote:
雖然這個網站好像倒了...(恕刪)


雖然這是一個數據,但是其標題稱「偷」拍,是有引導性的,畢竟「偷」對多數人而言是負面的,而被「偷」拍的照片給人就是不雅照片的感覺,新聞也通常是這樣使用「偷拍」這個辭。

否則,我光明正大站在你前面拍街景,你自己入鏡了,在這裡是「偷」拍嘛?
pyh wrote:
肖像權談的是價值,而...(恕刪)


請注意肖像權在法律上歸屬在人格權,
著重的不是經濟價值,而是維持人格完整,
以肖像權的觀念,不是沒造成損失就沒有侵害,
所以法律才給予當事人要求撤除照片的強制性力量。

未取得同意時,公開的那一瞬間,侵害的事實就已經造成。
因為有侵害,所以才能行使法律給予的權力強制要求撤除。

我前面貼的資料也是持這個觀點,你不妨研究一下。
inoue555 wrote:
請注意肖像權在法律上...(恕刪)


所以不見得能要到賠償,除非你能舉證,否則你頂多請人撤照。也就說,不是有人貼了你的照片(侵害你的肖像權),你就能叫人賠償。

所以,如果一個人貼了一張街拍照裡有小明,但是沒有不雅、沒有穿幫。即使,小明的肖像權被侵害了,他可能不在意,因為照片不會讓他不舒服,也沒有毀謗他。如果小明還是在意,他也只能要求撤照。

但是,如果後續的討論偏了,和照片在一起時產生了讓小明不舒服的情況,貼照片的人就有責任要移除照片。

也就是說,如果照片本身沒有不雅、穿幫之類的問題,貼的人的說明也沒有往這些方向去,貼照片這件事應該是可以的。但若是說明或後續的討論往令人不舒服的方向(如那篇比基尼文),貼照片的人也許有責任要處理這個狀況(撤圖)。
pyh wrote:
所以不見得能要到賠償...(恕刪)


如果你有仔細看,我沒有強調過賠償,
我只是在舉證「未經同意而公開」是一種「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
inoue555 wrote:
如果你有仔細看,我沒有強調過賠償,
我只是在舉證「未經同意而公開」是一種「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


如果只是這種「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沒有價值上的損失,而且不造成隱私、毀謗的問題。那只要貼照片的人在當事人要求後,撤除照片不就補償了這件事了嗎?
inoue555 wrote:
我只是在舉證「未經同意而公開」是一種「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

Hi inoue:

誠心討論

我認為有一個觀念你必須知道: 攝影創作本身本來就是一種具有"侵入式"的藝術形式。

一位合格的創作者, 因為本身知道這個問題, 所以會更以高標準來約束自己。盡力不做到會傷害別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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