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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痞子英雄首部曲:全面開戰』電影海報,已圓滿解決

這就是台灣一些所謂文創人的素質....!!

盜用了還在那辮什麼是建築公司給的....

3.5億都花了,就不會自個花錢找個攝影師去拍..

存著僥幸的心態,告死他們....

不希望自個電影被人盜版,卻盜用別人的照片...鄙視..
看了一下官方聲明

【電影官方聲明】

本片前導海報所使用之高雄建築物背景,為民國99年4月由建築公司所授權之圖像,並未使用攝影師之原始照片,目前所產生之爭議,已盡速查證中,本公司尊重所有創作者及其智慧財產權,並願意盡力完善處理,期能圓滿解決。

痞子方面似乎已作好官司的準備了,而且看他們的說話,也間接的否認盗用樓主的圖。

不過小蝦米對抗大鯨魚,我支持樓主,這部片,我不會去看了。

加油!!
要人花錢看正版的

也得先掏錢買原版的圖吧


假如是真的,那真是..............無言



liujoey wrote:
此張攝影作品,為本人...(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erspicu wrote:
老實說那帶地方,天黑...(恕刪)

你仔細看看自己的照片吧
有一樣嗎?
這算不算睜眼說瞎話?
erspicu wrote:
老實說那帶地方,天黑...(恕刪)
kevin7563 wrote:
由建築公司所授權之圖像...(恕刪)


哪一家『建築公司』?
台灣並沒有所謂『建築公司』這種說法吧?!
要嘛就『建設公司』、『XX開發』...,
照片中的房子那麼多,
到底是哪一家公司也說一下啊!
而且,
建築物並沒有所謂的『肖像權』吧!

另外,
既然拍照時間有兩年多的落差,
這兩年內應該有新蓋好的房子吧?!
把它指出來是樓主原來照片中所沒有的,
那不就解決了?!

這樣打迷糊仗的方式,
實在很不可取,
難道要把政治人物那一套,
也帶進電影圈嗎?

第一時間出來認錯,
才是真正能夠防止傷害擴大的好辦法啊!
那劇組拍電影有把影片中出現的大樓一一跟建築公司打過招呼嗎?
來這套
男人有錢就會變壞,女人變壞就會有錢。
智慧財產權之爭,也全面開戰。

小心了,痞子!
事件本身就很令人氣憤了

劇組在官網硬抝的回應更是令人傻眼

如果有好好溝通的話一般喜愛攝影的人都會願意提供作品來支持吧

劇組這樣的吃相真是太難看了
= =其實這是一種新的炒作手法!!!


不用花錢又可以上新聞版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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