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台灣一些所謂文創人的素質....!!盜用了還在那辮什麼是建築公司給的....3.5億都花了,就不會自個花錢找個攝影師去拍..存著僥幸的心態,告死他們....不希望自個電影被人盜版,卻盜用別人的照片...鄙視..
看了一下官方聲明【電影官方聲明】本片前導海報所使用之高雄建築物背景,為民國99年4月由建築公司所授權之圖像,並未使用攝影師之原始照片,目前所產生之爭議,已盡速查證中,本公司尊重所有創作者及其智慧財產權,並願意盡力完善處理,期能圓滿解決。痞子方面似乎已作好官司的準備了,而且看他們的說話,也間接的否認盗用樓主的圖。不過小蝦米對抗大鯨魚,我支持樓主,這部片,我不會去看了。加油!!
kevin7563 wrote:由建築公司所授權之圖像...(恕刪) 哪一家『建築公司』?台灣並沒有所謂『建築公司』這種說法吧?!要嘛就『建設公司』、『XX開發』...,照片中的房子那麼多,到底是哪一家公司也說一下啊!而且,建築物並沒有所謂的『肖像權』吧!另外,既然拍照時間有兩年多的落差,這兩年內應該有新蓋好的房子吧?!把它指出來是樓主原來照片中所沒有的,那不就解決了?!這樣打迷糊仗的方式,實在很不可取,難道要把政治人物那一套,也帶進電影圈嗎?第一時間出來認錯,才是真正能夠防止傷害擴大的好辦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