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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更新) 盜圖事件!!! 照片被公家機關盜用,還被侵權人嗆聲! (文長)

幫推
一定要讓他們知道厲害
該死的XXX
01鄉民看不懂反話也沒念過理化 嘖嘖嘖
個人認為,整個事件的關鍵點,在於合約以及授權書。
合約的部分,應該是樓主前公司製作特生影片時,由公司與特生中心所簽的合約。
授權書,就是樓主簽給TOV的那份。

依據個人的經驗,很多公家單位在簽定委託案合約時,都會有一條類似下面的條文:
「履約內容涉及智慧財產權者:機關取得所有權利。」

其實這是很不合理的不平等條約,但是為了能夠順利取得標案,很多單位也就摸摸鼻子直接簽了。因此說不定,特生就是憑著類似這條合約,把樓主的照片授權給阿管處。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麼問題可能要回到樓主與TOV之間的授權關係了!如果可以把這部分的細節釐清,應該有助於樓主弄清楚「誰該負責」還有「該找誰求償」的問題。

依據個人經驗提出的建議,希望對樓主有幫助~
9/6 大家好,很抱歉這麼久沒更新,

目前全案監察院開始調查了.

照片被侵權是事實,跟阿管處反應後就應該要妥善處理才對,
而不是事情發生後,還欲蓋彌彰,自己當起法院請來律師,自說自唱。
事情誰對誰錯,應該交由法官來判定,但阿管處就是不肯交出任何相關資料。
阻礙小弟進行法律程序

事情如有新的發展,小弟會持續更新
更多詳情,等時機恰當,小弟也會補充說明。

流浪攝影師 wrote:
9/6 大家好,很抱歉這麼久沒更新,...(恕刪)

樓主加油!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樓主辛苦了~
這件事完全的反映了台灣對於著作權的不重視~
與公務人員長久以來的態度~
希望可以獲得完善的解決~
樓主加油,希望當事的公務人員被嚴懲!

trickid wrote:
樓主加油,希望當事的...(恕刪)


我也如此希望
公務員真的要多點風骨與自我要求
畢竟國家還是得靠公務機關
如無法勝任者
國家還是要有淘汰機制
不然台灣真的準備向下沈淪了!!應該說已經在沈淪了!
辛苦樓主了
不過這件事,就算到監察院那邊
感覺到時候還是會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阿...
按照樓主寫的這樣流程
公家的辦事能力,本就不能相信了

口口聲聲要尊重智慧財產.
但是做又是另一回事阿
加油!您辛苦了,看完曲委實在令人氣憤,也希望樓主繼續堅持下去,一切價值都在公義須得以伸張,也藉此事件放大官場無能醜態,還原真相始末以正視聽!
不好意思
讓我留言做個書籤
方便以後追蹤事件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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