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jen1221 wrote:
前面自己說"不僅警方要檢討, 檢方也是問題叢生! 警檢行徑皆有可議之處
後面引的文字卻說"和艦案也是一例,一審、二審都勝訴,最高法院卻不尊重地院與高院判決予駁回""
所以檢察官有問題,那最高法院呢?警察呢?
你根本看不懂中文就亂找亂貼,這樣說有錯嘛?沒錯,因為以上事實證明!
國中數學要求學生證明三角形的內角和為 180 度, 但是閣下的邏輯推理程度只能寫出
fujen1221 wrote:是的這就是我的高見,因為對的事情只要表是贊同,就足以表明,無須畫蛇添足.
因為你看不懂也做不出嚴謹的證明題, 自然你也看不出曹老質疑的關鍵 -- 沒有確實證據逕行纏訟.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部分檢察官沒有掌握證明的精隨, 自然只能被曹老放炮猛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