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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飯店前拍車,遭到保全蓄意阻擋

真不懂發這篇用意在哪裡!?
如果今天遇到別人反過來拿相機猛拍你
不知道你會是什麼反應!?
不是拿了單眼就是大爺

基本的禮貌都沒有還想要別人尊重你

demitry wrote:
刑法 第 二八 章 妨害秘密罪 第315-1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恕刪)



妨礙秘密罪的主旨在於保護個人的"秘密",你車子停在公共區域大庭廣眾之下有何秘密可言?當然如果你有用布或其他東西遮蓋起來,明顯不想讓人知道,拍攝的人又硬要先開來拍照,那麼又是另外一件事情了。否則照你這樣說,我行車記錄器裡面的畫面全部都違反妨害秘密罪了。

Cheng Hsien Lee wrote:
我在高雄某知名飯店前...(恕刪)

現在的人道德水凖真的很低
那個保全很盡責
給保全一個讚
公共場合就可以拍嗎.
有人在公共場合拿相機一直拍你也ok就是了..
自己不懂尊重.還想發文討公道...真可笑.

這讓我想到有一篇也是講拍照人去西藏拍藏民的...
一個盡職的保全 遇到 一位 我行我素的 相機人

相機人的想法:只要有不讓我拍的, 就是不對.

Cheng Hsien Lee wrote:
回大大~~我已高中....(恕刪)

原來只是小朋友一個

here_altis wrote:
法律所沒有禁止的事,...(恕刪)

講出這種話.....
你的法律程度大概只有國考生等級吧....
試問今天身份對調
你是保全,客戶的車無故被一個陌生人跟拍
你會怎麼做??
我想還是遵重一下人家吧,保全只是做他該做的事而已,說不定業主交代他必須這麼做,還蠻盡責的,
要是樓主走在路上,騎車,開車在路上,有人拿著單眼狂對你拍特寫,又不知道他拍了要幹嘛?
是要在網路上大搞kuso嗎?還是危害人身安全?我想不管怎様大家都會心裡不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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