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在藝術中是極為獨特的表現方式,因為用以表現攝影的工具本身(不論在那一個時代)就是一項科技製品,所以攝影有它的藝術面與科學面,在藝術面可以高談哲學、可以談表現創作方式、低到講規律化的構圖規則。有趣的是,許多人崇拜的人物(譬如Susan Sontag,Roland Barthe)本身都不是攝影家、當然更不是科學家;另外,大家都知道的攝影家Ansel Adams在技術方面也是一流(想想他首創的區域系統),至於大家不熟悉的Alfred Stieglitz更是藝術一流、技術一流、文筆一流、連經營管理也是一流。所以,許多一流人物是相機、技術與藝術都很精通的,而科技是他們創作的一部份、無所謂相機後面的腦袋的問題,也許您在了解Ansel Adams如何挑剔相機就不會再有此疑問。
我感受最深的是國內對攝影出版品有點零碎、而且充分反應出我們社會(與讀者群)的習性:習慣短線,結果就是在根部的出版品幾乎不存在。一個巳經有百多兩百年的藝術表現方式,在過去的日子中早就把此地的常見課題吵過了,何須再抄冷飯?道理在於沒有這樣的書告訴我們過往的源流與想法,因而大家都樂此而不疲一吵再吵;正因為根本讀物的缺乏,造成目光只看到某幾個人的作品或文字,於是以偏蓋全就在所難免。舉個例子,以前在此貼過的Edward Weston的重要文字攝影的眼光 知道的人就不多。因此建議對攝影真正有興趣的朋友多多看一些「根本」的讀物,一本淺顯易懂的攝影源流與各流派的基本信念興衰的書是非常有用的。
出版市場為了銷售不可能儘出高水準而且深刻的書,因為購買者的層次像金字塔,給普羅大眾現學現用的書最多也最好賣,這不但是國內、任何先進國家都如此,您出國旅遊時抽空去書店看看就知道了。然而入門後您會再買書嗎?會到書店或圖書館找進一步的好書嗎?我想這樣的人不會很多,大多數會上網搜或是到論壇上問,而不會去買書。結果就是書店或出版商不會或不願意出高水準的書,也因為賣不出去、作者寫作的意願(特別是花長時間寫作高水準書的意願)就不高,在投資與報酬不均衡的情況下就不會動手寫作、或是只寫能夠賣的金字塔底層、大家不太看得起或不屑一顧的書。這樣做有一個嚴重的副作用,以訛傳訛、積非成是的情況很嚴重,每個人都可以弄個網頁或blog,萬一您看到的內容是不完全正確的呢?也萬一您用這個錯誤的內容去教別人呢?眼前就有個好例子:什麼是EV?。總而言之,作者寫好書、書商出好書、讀者買好書是三個互為因果的環節,缺了一個環節就斷了。
回頭看看大家常常推薦的幾本譯作,這幾本在國外其實只是普羅級的書,比這幾本好的很多但卻無人翻譯,想來也不外乎是應付金字塔底層的需求而已。二十多年前國內可以隨意翻譯國外著作時,雖然譯得不十分理想,但的確比今天多元,而且那時翻印原文書還不犯法。著作權法出現後把台灣漸漸從海盜國家中除名,也同時劣幣驅逐良幣地禁了一些原本譯得好的著作(各位還有我譯的C與編譯程式這兩本書嗎?拿出來與新譯本比較一下如何)。如果這個不寫好書不愛買書持續下去,我想用不了多久簡體版書就會大量湧現,到時再發現「外來文化」入侵就太遲了,因為我們並沒有刻意讓「本土文化」滋長。
所以,如果各位嫌本土的書不好,給書商與作者批評建議,對負責任的書商與作者請給他們鼓勵,掏錢去買他們的書、告訴作者改進之道,這樣的作者、書商與讀者間的良性互動才會讓本土的攝影(與其它類)書上軌道、產生自己的風格,我不相信台灣的風土人文出不了好攝影書,但若我們自己不灌溉,好種子也成不了大樹。
另外想請教前面對攝影書有所批評的朋友,您看過我寫的那本嗎?難道那一本還不能滿足您在觀念與技術上的需求嗎?
最後謝謝各位看到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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