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hatch wrote:
對焦距離應該都已經是...(恕刪)
24mm x 36mm 片幅使用 24mm 鏡頭, 光圈 F16, 對焦點 3 公尺
24mm x 36mm 片幅使用 24mm 鏡頭, 光圈 F16, 對焦點 1.2 公尺
結果超焦點是 1.2 公尺, 如對焦點於 1.2 公尺,前景深位置將於 60.6 公分, 後景深已達無限遠,
所以對焦點 3 公尺已超過超焦點位置 1.2 公尺,同樣後景深可達無限遠. 但前景深位置是 86 公分(後移 26 公分).
24mm x 36mm 片幅使用 24mm 鏡頭, 光圈 F16, 對焦點 100 公尺 ,前景深位置 1.186 公尺 (後移 58 公分).
24mm x 36mm 片幅使用 24mm 鏡頭, 光圈 F16, 對焦點 5 公里,前景深位置 1.2 公尺(後移 60 公分).
結論是 [對焦點] 對於 [超焦點位置] 或 [超焦點位置後面一些些], 如超焦點位置 1.2 公尺,保守一點對焦點設於 1.5 公尺,取好景就可以按下快門了. ( 24mm 鏡頭於 24x36mm 片幅)
(須手動對焦才好操作罷)
而風景照片的無限遠都很遠, 所謂的對焦點三分之一處位置都已經超過 [超焦點] 位置. 以 Canon aps 規格 使用 50mm 鏡頭, 光圈 F16, 超焦點位置 8.224 公尺. 一般風景無限遠位置的三分之一也都超過這 8.224 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