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 Hsien Lee wrote:
我在高雄某知名飯店前...(恕刪)
你瞭解什麼叫作工共場所嗎?若車子停在路邊停車格叫作工共場所
若車子停在飯店內的環道上
那叫做私人空間
叫做營業場所
叫做你沒有權利的地方
不要以為大家都可以走進來走出去的地方都叫作工共場所
紅塵紛紛情難了,風雲變幻醉一場
慢慢長途尋真我,千杯難倒一酒湘
癡心躊斷緞愁腸,豪情傲劍渡河江
但是那是指 "沒特定目標" 例如街拍 就掃過去拍個一張 這類的自由攝影
如果是鎖定特定目標的攝影 很抱歉 這真的不是想拍甚麼都可以拍
例如 追著某美女拍 除非對方允許 不然即使在公開場合 對方也有權利拒絕
一些展覽 公開場合 旁邊有立 "禁止攝影"也不能拍
保全只是代替車主 拒絕拍攝 跟 旁邊立 禁止攝影牌子是差不多的意思
法理上 不敢說一定誰贏 但是這是身為一個攝影者 公德心的問題
只要對方拒絕拍攝 就請收好相機
真的很想拍那台車 退遠一點 用長鏡頭拍就好了
何必一副 "很有犯意"的感覺 一直在車旁拍 誰知道真的是愛車 還是小偷在找目標蒐集資料
กิิิิิิิิิิิิิิิิิิิิ ก้้้้้้้้้้้้้้้้้้้้ 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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