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沒價值,為什麼倒水的傢伙要去拍,他要拍就倒水,搞個幾次後面的人就不用拍了,這樣很難懂嗎,還是下次放煙火的時候我拿個強力紅外線燈在現場掃來掃去,替大家取暖,而且也沒影響觀看的人啊,所以大家都支持我這麼做嗎
raguna wrote:那去資源回收場拍會比...(恕刪) 勿以惡小而為之依這種想法,今天有一個人看到一個公園裡面的民眾都亂丟垃圾就想著:「都已經被丟成這樣了,反正到時候也會有人來掃,多我一個垃圾沒有問題啦~」自己也就跟著亂丟,似乎也沒有問題不是嗎?又說到廢墟就不是有人擁有的嗎?我住的鄉下地方可是很多廢墟,但全都有人有的我手上有一個玻璃杯,我想把它塗成黑的、想拿來養魚、想拿來裝汽油、想摔破他都是我的自由摔破了,那些碎片我還要,那麼那些碎片就還是我的同理,那我有一間房子擺在那裡給它爛,就表示說別人可以隨意入侵隨意破壞嗎?入侵、破壞的人怎又知道這間房子有沒有人的?這個問題說到法律上就太沉重了,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我認為這個問題沒有必要牽扯到法律,如果連這種問題都非得要牽扯到法律才能解決不可那就真的對這個社會感到絕望了
將心比心一下吧如果這東西是我的...1.放在我家=>一定馬上叫垃圾車把它載走2.已經在多年前被我棄置在廢虛=>天呀,想不到丟掉的垃圾被人家當景點3.有人在它上面澆水=>隨便啦,你要拿去濕地燒掉拍MV也不干我的事沒別的意思,我只是覺得過度反應和感慨只是自尋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