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網友說的。。。。這樣火車駕駛車掌是否有業務過失?.................YES:幹!媽的,衰NO :白目在法律上和法官的判刑呢依我的想法是無罪可是前面有白目不閃,你本來就要急煞急煞車廂人群有些會跌倒或出軌也不能撞.....很衰如果當時車長急煞....翻車的話又是一條(那個攝影的錯了)
心靈奧客 wrote:用這種不顧死活的做法...(恕刪) 但,就算再美的照片,作者自己不說,你也不知道照片的後面,作者是多麼的骯髒。回歸主題,應該要像公車一樣的在前、左、右側各配置一台行車記錄器才對!撞死人時,駕駛人才得以主張後續權力…
hkl711 wrote:如網友說的。。。。這樣火車駕駛車掌是否有業務過失?................. 火車 在鐵軌上...是有絕對路權的....不過,法官吃不吃這套我不知道...因為我知道我的大腦構造跟法官的大腦構造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