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cer1000 wrote:拍的真是讚呀!!不過我在想...看看有沒人開始警告肖像權的問題.... 我盡量都是拍店家(去年的標題是打拚群像),今年也盡量事前or事後告知對方不過這樣一來,老婆大人反而將之視為搭訕女生,而小小不悅 ~>_<~真是陷入兩難
gama_intessa wrote:同是街拍愛好者,晚輩簽到...(恕刪) 其實不能說是街拍啦就是紀錄年貨大街辛勤努力的工作者,特別是年輕有朝氣的新世代 ^^考慮對方看到照片的感受,我選擇特寫帶街景or買賣畫面會涵蓋到路人 - 這部分比較有爭議 - 我就先不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