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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 我在攝影公司離職時可以把之前是我拍的照片 備份下來嗎?

算公司的...
不過你留個幾張當個人作品...不公開外流
當作面試的個人作品
這也是可以...
但是不能再利用
EX:放到別的廣告品,放到個人網頁...

補充:
你是說備份下來?
之前你沒備份...現在打算離職了
你再到公司的電腦上把照片COPY出來..帶回家?

這樣...會有點問題..
在上班時間內

用公司的攝影棚

用公司的攝影器材

領了公司的薪水...

留下 資料 自己欣賞 無妨 商業用途就不適當了

著作權法
第十一條規定: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
從其約定。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約定
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前二項所稱受雇人,包括公務員。」

關鍵的地方白話一點 :
員工在受雇的職務上完成的著作, 員工是著作人, 但是如果有另訂立契約以老闆當著作人的, 就照契約來做!
前項之員工在受雇的職務上完成的著作, 以員工為著作人, 著作財產權是老闆的.....
但是如果有訂契約說"你受雇於我, 執行職務的著作, 著作人是你! 著作財產權也是你...."那就照契約來辦~~~

所以如果沒有另行訂立契約, 於法律上 :
你在雇傭關係的狀態下執行公司的職務, 著作人是你, 但是著作財產權屬於公司........
除非當初有另訂契約......


andyyky wrote:
基本上做了沒幾天就是 我只是想備份研究一下拍法 沒想過要用來做營利或網頁
因為使用影樓的 我是想研究一下 設定問題 自己參考 作品是夠了 沒想要拿那種我沒有

只是因為公司發現我下載我拍攝的相片 所以說我偷走公司資料

薪水是還沒給 但我也在他面前DEL 了

現在口頭上用來說 我偷他們資料 不告我已是萬幸 =_=

我就等他出票給我(她說的)
因為本來我就想找事情離職 實在太難適應這種上司
不會攝影不會電腦 但又要你跟他方法做 我說用電腦和攝影 但又要你拍完或做完才告訢你他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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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如果是這樣...........
我覺得你離譜了些...........
風輕楊數位影像工房 http://www.windflow.com.tw

andyyky wrote:
基本上做了沒幾天就是...(恕刪)


很奇怪
怎不去問公司
另,你簽了什麼約,也只有你跟公司知道

簽了約,也可跟公司溝通自己的想法
尊重公司,公司也會給予一定的方便
不是嗎?

這裏只能讓你了解原則
請各位法律專家指點迷津:

婚紗公司僱攝影師拍婚紗,所以所有權是公司的。
顧客花錢請婚紗公司拍婚紗,那所有權算誰的?
最困難之時,就是離成功不遠之日!
andsonwhite wrote:
顧客花錢請婚紗公司拍婚紗,那所有權算誰的?(恕刪)


著作權下分人格權及財產權
所以按你舉的例子!

花錢的客戶擁有財產權!可以自由使用!
但不能對外宣稱是客戶"自行"拍攝的!

婚紗公司擁有人格權所以可以主張這些照片是他們拍攝!
但實際上並不擁有財產權,所以不能另行其它商業用途!

另外還有肖像權的部份,這當然是屬於客戶的!
之前不就有某些婚紗業者拿某名人的婚紗照當廣告!
其結果不是該名人下令不准使用,該婚紗業者也是得乖乖拿掉廣告!
受雇:屬於公司...
股東:因為是你設計的就是屬於你的...公司不能用你的...公司用你的..還必須付錢買斷
妳若受雇的話...離職必須交代清楚..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任何一張圖片...避免日後麻煩

andyyky wrote:
因為我是受僱公司 但...(恕刪)

照片著作權屬公司,因你是受僱者......

andsonwhite wrote:
請各位法律專家指點迷...(恕刪)


依我的經驗,攝影公司為你拍下的所有照片,在你未付錢購回前,其產權所有者為攝影公司,當你付錢購買任何的照片後,其所有權歸你,沒付錢的任何照片也不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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