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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影像獵人的道歉文

又要蓋大樓了
我看我第二頁也坐不到了
第三頁卡個位吧

影像大
其實妳第一樓的道歉文誠意就已經夠了
不用再十五樓又解釋
這樣又會讓人想炮妳


見好就收
不過還是讚賞妳公開道歉的勇氣
給妳拍手
怎麼讓人有一點覺得死性不改的口氣出現呢?都要道歉了...何需辯解....
有機會可以到我的部落格逛逛喔 !請多多指教 http://motochi.pixnet.net/blog
我只能說 做事前請先想想後果 網友的砲轟 聽不聽的下去 看個人EQ程度
但牽扯到法律 就不好了
第一樓蓋的還不錯

只是後來又跑出來帶有批判式的說人不對

這樣的話只能說你又輸了

不過大家我想都希望下次放圖 可以多想清楚一些吧
影像罪人 wrote:
我發言前還不知道有上...(恕刪)


本來想回你"知恥近乎勇"....

想不到還在硬坳...

之前跟人對嗆時的氣燄怎麼不見了....

勸你不要再發文了,

否則又被炮一頓,

已經受的傷豈不是更重...
大家聽聽錄音吧
剛剛點了進去
比照樓主的PO文
似乎是跟胖哥的那個專業婚攝文章出了問題
"小狗藝術照"似乎只是個"前菜"...


專業婚攝連結

誰對誰錯我沒興趣探討,我只是單純想知道事情的始末跟實情
這邊有偵探出沒嗎??記者努力挖一下說不定會有更貼近社會現象的後文...
檢察官訊問時,態度軟一點、膝蓋沒用一點吧!
如果有不起訴、緩起訴是最好的,這樣不會有前科,
算是給個教訓。

如果還是起訴,在法官面前,一樣,態度軟一點,膝蓋沒用一點,
換個輕罰、還是緩刑,雖然留了前科,
但至少不用吃幾個月牢飯,工作要保住的機會比較大。

再其次,因為樓主沒有前科、加上如果被科半年以下的徒刑,
易科罰金應該是最後的停損了。

其實我看到這篇文章,直覺是檢察官或法官要求樓主貼文,
跟許多微罪的處理方式類似(如:陳純甄)?

只要檢察官沒起訴,前科是不會有的。
但如果是法官要求,那就可能有前科。

簡而言之,樓主有道歉,也算是個男人。
這件事情,足堪作為 01 網友重大借鏡。
Clement0314 wrote:
大家聽聽錄音吧剛剛點...(恕刪)


又看了一次


胖哥真是拍得亂七八糟.....


有真是夠厲害的 拍的像小DC 也可以出來大言不慚


婚攝之我見....
Canon 5D3, Honda civic8, http://blog.xuite.net/luckyjacky/wretch

luckyjacky wrote:


又看了一次


...(恕刪)


胖戈:「我躺著......又中槍了.......」


又被鞭一次了~
這件事不只是給你的教訓
也是讓大家有個警惕
不要以為網路上就可以亂來
發言前多想想
別那麼衝動自以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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