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ietang104 wrote:
比方說您提的拍照問題
至於餐廳方面要怎麼大小眼那就是她的選擇了
建議您下次就拒絕不要再去了吧
你是否有看清楚樓主的情況?這一段請看清楚
tokevin8 wrote:
因此下意識就加上外閃(Ni-866),用跳燈拍,
拍了數張相片後,
餐廳服務人員過來告知:
有某桌客人反應受影響,
希望我們停止拍攝,
餐廳本來無意阻止樓主拍照,是因為樓主在餐廳裡開外閃拍照(拍了數張),影響到了其他客人
而其他客人向餐廳反應後,餐廳才出面勸說
這樣的情形餐廳方面哪裡大小眼?
難道你也認為在那種場合拍照開閃光燈是攝影者應有的權利,其他人無權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