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際 wrote:
可樂猴大
有時候我都覺得他們舉的例證 實在是太......不知所云了
明明討論的是不同狀況 也可以把此跟基本尊重放在一起
怎麼講呢?? 我覺得他們很厲害
不是聰明的很厲害 而是......很厲害
我覺得您應該跟我一樣 蠻無言的!!
跟那種人討論下去,應該也不會有結論的...
下次舉出的例子可能就是測速照相也沒經過用路人同意就拍攝,為何政府的測速照相可以,拿相機的平民百姓就被說成是不尊重...
那種論調,真的很令人無言...

louiselisa wrote:
這個討論串越看越無言...有興趣去看看國家地理攝影精技人物篇這本書,看看裡頭人家大師在從事所謂街拍或是一些特殊人物拍攝時候的態度或動機,內文也都還有提到一些方法,其中大同小異的一點都是「禮貌地徵求他人的同意」。(恕刪)
看這本書的封面是一隻無瑕的眼神時,我想的是,他們真得有被正確地告知被攝的照片的用途嗎?會被用來放在全球知名雜誌上賣錢,然後再出專賣書籍再一次次的賺錢,這些偉大的攝影大師靠拍他們的照片而名利雙收、生活無慮,而這些被拍的這些對象卻仍生活在自己的社會中................
他們有被貌地徵求他人的同意..............
但.......有被正確地告知嗎?..............
這本書充其量只是一本非常好的人物拍攝技能教科書罷了.....
好吧!我承認,這一切都是我自己想的...也許他們真得有非常高尚的情操,都會禮貌地徵求他人的同意...
但他們可以代表整個國外攝影師的道德水準嗎?
我們來看看另一個面象好了
在國外媒體上我們常可以看到狗仔拍攝人物的行為,有多瘋狂,有多不尊重及不道德,飛車追逐,甚至直昇機拍攝,拍到無所不用其極。而且人數之多,器材之精良。
在國外,這些攝影者有貌地徵求他人的同意...........................
他們能代表整個國外攝影師的道德水準嗎?
恐怕都不能吧!
我們所提出的例子都是拍攝人口的兩個極端................................
好吧!談談你們口中的尊重及道德這個態度
“其實一般我們都不討厭被拍 真正討厭的是未經同意的拍”
希望經同意才能被拍,若不同意就不能被拍。這是道德的尺度,甚至是基本的人權。
沒錯吧!
這是唯一的標準嗎?還是要看情形?
例如前述地喜宴場所、棒球場籃球場等就算沒經同意被拍也沒關係,只要是把人當背景就沒關係。
還是只要違規或犯法,就失去隱私權,就失去對宵象的主張權,就可以被拍。
還是看心情?這把道德的尺在我心中,有可能是初一十五不一樣,可長可短,只要我願意你愛怎麼拍就怎麼拍;只要我不願意,不要說偷拍,就算是相片裡有一丁點的我都是不行。
拍的人就不尊重、不道德。
請尊重我的基本人權.................不要侵犯我啦...
好吧............就依照各位大大的主張,以後就是要經本人同意才能拍照。而且也不用書面同意啦,口頭同意就好了啦,簽名多累...
那社會將會變得如何........................
婚紗業可真樂了,這樣外拍婚紗就不可能有路人來拍攝了吧!真是美好的世界..............
但真是這樣嗎?
我敢保證這情況更慘,因為社會大衆已經被各位大大說教育一定要經本人同意才能拍照呀,所以就會有人不斷地去打斷攝影師的工作,直接去問新人,禮貌地徵求同意
可以拍嗎?
因為你們還是在公共區域呀,我想拍呀,新人這麼美,當然要拍,所以當然可以問呀..........
除了這個以外,以後出門,大家都會遇到不斷地詢問
可以拍嗎?
尤其是假日去觀光地區,什麼動物園啦,竹子湖啦、阿里山日月潭啦等,人一定比花多,想拍照不拍到路人,怎麼可能,但..
這社會已經被各位大大教育到一定要經本人同意才能拍照,所以就會不斷詢問及被詢問
可以拍嗎?
只要出門吃飯、逛街就會被問.............去看職棒職籃,一邊加油,一邊問人及被問
可以拍嗎?
去吃喜宴,一邊吃飯一邊問人及被問
可以拍嗎?
只要人多有相機的地方,就會看到大家不斷問人及被問
可以拍嗎?
而且要禮貌地
.....................................................................這真得是你們要的社會嗎?
如果真得如你們所願?
禮貌地徵求他人的同意才能拍攝?這個標準或是這個道德是不能被更改的...
你們真得能想像這樣的社會嗎?
好可怕耶................
jen622 wrote:
看這本書的封面是一隻...(恕刪)
表達自己目的, 注意對方的感受, 對方不同意就打退堂鼓
人永遠比相片重要
這是最簡單的尊重
你凹這一大串情境模擬是想表達什麼?
為了避免拍攝時還要問一堆人的麻煩, 你愛拍就拍, 是嗎?
不懂尊重別人就是說這種心態
既然你拍的那麼心安理得, 為何不敢去問對方, 表達自己的目的?
怕對方覺得煩根本不該是藉口, 你怕對方不給你拍才是主因吧
對方不給你拍就是偷拍, 就算沒犯法, 你覺得這叫尊重對方?
新人穿的美美的就該給你拍?
現在幾乎人人有相機, 連手機都能拍,
就是有太多人覺得拿了相機就是攝影師, 就有權力任意紀錄別人?
對方會被問到煩就是有太多這種人
竟然還能以對方會被一直中斷拿來當理由
真是夠了

你們拿這一大堆情境模擬來為自己行為辯護的時候
到底有沒有注意對方的感受
不懂尊重對方的人, 理由還真多....
1. 不需要去舉那麼偏激的例子,甚麼狗仔隊之類的,沒有人覺得他們是對的,君不見他們的行為同樣引起社會大眾的撻伐。從您的字裡行間判斷,我想您年紀不大,在判斷很多事情上,老頭只能建議您不能用這種比爛的標準,這就像我們常常看看一些卡奴被銀行討債時,不去檢討當初的揮霍無當,還會常常拿王又曾或是陳由豪當例子,他們欠幾百億都沒事,我欠個幾十萬催個啥勁?同樣這種的辯證,最近也常常在政壇上見到,只要批評新政治世代貪腐專制等等,他們就會拿出國民黨二蔣時代的權貴特權與白色恐怖。公平正義,常在某時某地會有一個「比較」通俗的社會標準,可以去援例,但絕不是比爛。那種因為他比我爛,所以我沒錯的思維,吾以為萬萬不可。
而您,又何須把自己放在跟飛車追逐的狗仔隊同一水平?
2. 在公共場所拍攝社會大眾這件事,您的思考上同樣陷入一種詭辯的邏輯,同樣企圖用極端的特例去反駁或解釋,以讓自己的行為合理化。像是球賽、廟會、畢業典禮等等您所描述的場合,如果您今天是要拍王建民投球,而我在外野看台觀眾席入鏡,或是您拍攝媽祖遶境,而我剛好站在路邊頂禮膜拜,成為神轎後的背景,像這種例子,您儘管去拍,沒人說不行,這點也就會符合一些網友所提在公共場所拍攝的權利,即便最後我拿放大鏡看發覺自己在影像中,我也無法主張我的權利。這跟在不在公共場合有一點關係,但主要地判斷是您「無犯意」。
但如果您拍的健仔,延伸有商業行為(有沒有不是誰說了算,這還是需要認定),則健仔、洋基球團、大聯盟都可以分別主張相關權利。
可是,若果今天同樣是在洋基球場,我跟我家人利用球場休息日跑到球場中或看台上休息,而您可能看到了一幅闔家歡樂的感人畫面,在未經我允許的情況下拍照。不管您事後有沒有發佈,我都有權利可以主張,或許我可能跟法官說,我高度懷疑您可能對我及家人有不軌企圖,事先蒐集資料,有可能做為犯行之類的,您覺得結果會如何?至少您會受到約談,然後再一步步的解釋您純粹只是因為想拍攝而拍攝。這種情況會是在我有點能力去處理這種事,也或許在我還是一個較遵守社會法律規範下可能的作為。另外一種情況,如果我視法令無物,但具有能力可以隨情緒來辦事,可能當下基於一種保護家人的動機,就先搶下相機然後海扁一頓。
再延伸這個例子,如果您拍完我與我家人後,再行發表在網站或是刊物上,我則有絕對的權利可以主張,只是如果您又是要付費瀏覽的話,我能夠主張的權益更大。
3. 目前在台灣這樣的現象,我個人認為只是在圖個僥倖,原因不外乎如下
a. 被拍攝者通常處在未知狀態,縱被事後得知,但由於多數時候並未出現實際損失,在中國人得過且過,喜與人為善的前提下,也就算了。
b. 處理這種事的確需要花些資源跟時間,對二造雙方都是,多數人也都會心想算了。
我可以舉個朋友的實際的例子跟大家分享,多年前朋友帶小朋友去大佳河濱公園,也是有攝影愛好者見小朋友可愛就拍了,友人當下制止無效,也就不客氣地叫警察來,警察當然開始也是一直勸和,只是友人態度也很強硬,就是堅持對方把照片刪除,說的理由就是我懷疑他企圖綁架小孩之類的。您可以說這太誇張,我也覺得沒必要,但仔細想想這樣的擔心有沒有道理?有沒有可能?而如果我友人又能夠提出足夠的財力證明他小朋友極可能成為歹徒的綁架標的呢?結果是,警察扣下了拍攝者的記憶卡跟相機,那是證物,爾後二造到警局作筆錄。最後的結果是拍攝者道歉,然後刪除檔案。這中間大概花了一些時間吧,我只能說一般人不會這樣做,可偏偏我那位友人是一位有錢有閒的投資客。
當然,舉這個例子,一定有人會有意見,又說是甚麼恃強凌弱之類的,我只是想強調,個人權利絕對可以主張,只是要花很多時間,一般人不太會做。也或許假設拍攝者也是大有來頭,也請得起御用顧大律師之流,也或許可以爭個你死我活,最後無罪確認後再反控個誹謗、誣告。
我無意在這說服任何人,包括jen622大大,諸君仍可依照自己的喜好去做喜歡做的事,未必你錯,未必我對。但請在拍攝前,想想被拍攝者是您的女友、家人,想這些不需要甚麼大學問。言止於此。
louiselisa wrote:
您寫得很多,容我簡短...(恕刪)
1.首先,是因為大大提出國家地理攝影精技人物篇這本書的攝影師心得,我認為那是一種極端,所以提出國外狗仔的另一例子相比較,我也承認這二個極端並不能代表整個西方媒體的道德行為。
2.大大所提你朋友在公園所遇的例子,老實說就是恃強凌弱.....前一陣子在捷運裡不是有人拿手機拍女孩子被控告嗎?結果是無罪確定,不是嗎?如果你的朋友及拍攝者互告,老實講好了,拍攝者不會輸啦。但為什麼他願意放棄?
大大已經說出答案了呢
怕事罷了!
對方是有錢有閒耶..............
就如同樓主發言說他只揮揮手示意,路人就不拍了,不也是因為怕事...所以我才說台灣真是個好地方。
如果真告得了的話,週刊、雜誌、報紙,我想早就倒了吧....
3.對於諸位大大,其實尊重及道德在各位心裡那把尺也是長短不同吧!大大認為只要是背景就沒關係,像是球賽、廟會、畢業典禮等等,但也有其它大大認為未經同意就不能拍呢?
那倒底是要依那位大大的標準呢?
還是看心情?看情況?因人而異!
4.談談婚紗外拍好了,不就是因為在現實中,有太多路人會來拍新人,攝影師才來這裡抱怨,才有這麼多的討論,才有你我在這裡發表意見。不是因為無法改變,才來這裡發言。
我只是依著這個現況提出幾項選擇,幾種情境,結果是一樣,外拍緍紗一定會被打斷,因為行為不會被改變。我的認知是因為新人是待在公共區域,而這區域是大衆共享的,你能拍又為什麼別人不能拍?不就是這個道理。
5.不就是因為有大大認為現在幾乎人人有相機, 連手機都能拍, 就是有太多人覺得拿了相機就是攝影師,才來這裡不斷地說要尊重要道德,要這個要那個的...
6.我贊成也尊重在公共區域拍照這件事,個人認為只要待在公共區域,就要有被拍的心裡準備,這是現況也是百分百存在的事實。但我真得不認同諸位大大把未經詢問就拍照的人批評到................極致。如果你有問才拍那是你個人行為了不起,但不代表別人沒問就拍就是非常不尊重不道理不......。
7.我所提的情境,當然不會發生,怎麼可能還真得發生.....................
8.來這裡討論,不就是就事論事,意見不同也不用火氣這麼大,這麼愛生氣、愛批評,但我也尊重大大,也是因為這裡是公共區域,愛罵愛生氣就來吧!
必竟這也是百分百存在的事實呀
還有不用猜我年紀啦!在這裡諸位大大都是一樣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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