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昊 wrote:
我是曾SIR的朋友,...(恕刪)
努力的看完26層樓的文章,沒有看到任何的證據(例如合約),說Arz要在7:00前抵達。
開版的新娘文中僅提到"希望"婚錄不要遲到,但到底婚錄有沒有遲到(合約有無載明),也沒人澄清。
接著只有01鄉民空穴來風的說婚錄"遲到",但也唯有引言的這篇有間接說明婚錄有事先說明提醒。
如果引言為真,婚錄在配合上似乎並沒有任何問題。
jms1234 wrote:
一開始的色溫,與突然...(恕刪)
gokiwi wrote:
照上層樓主的標準,很多人都要被退件了。
(恕刪)
ydd wrote:
五萬對我來說是很OK...(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