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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 從心)提昇您的婚禮攝影層次

拍的真的很不錯,且都有涵義,我很喜歡這種攝影方式,繼續加油喔

其實婚攝最困難的地方在於,現場的混亂、雜亂的光源、稍縱即逝不能重來的畫面......

樓主能拍這樣,算還不錯了
兩年多前發的文在今年快結束的今天看到
雖然我對婚攝不熟悉 可是還是深深的感動到
尤其是那張爸爸送出女兒後的照片
我眼淚都快留下來了
如果有那麼一天 我說不定是較我女兒多坐一下
不急著那麼快走 還是像個幼稚園老師
在小孩跟父母間拉扯一樣

我同發文大有一些一樣的想法 好與不好沒有一個定義
應該懂得欣賞才能成長 我總是對我初學的朋友
解釋光圈快門等等 其餘的我總是盡量不給他們定義
反之給予他們鼓勵嘗試自己的手法
我希望看到的是沒看到的角度 色彩 等
那才是創作
我想說的是 學會他 放下他 我想你會發覺拍出來的東西
是你從來不曾想過的

很欣賞也很羨慕開文大 以前是讀藝術的
一我的觀點 我有看出一些方法 並非商業攝影
也不是婚紗攝影 那種自然跟傳達的訊息 要慢慢體會

說太多了 謝謝你的分享
看完全文以及這麼多篇的回應,小弟只想請問一下...
若我是版主發表文章,我會有以下幾點疑惑。

1.老子就得過獎,就愛寫在"我的"文章裡關你啥事?
2.我就愛用文字加照片豐富我文章,關你啥事?
3.不管有沒有廣告意圖,我何必向你證明?你是哪位??
4.你不喜歡就別看,我有強迫你看??

希望G大能接受小弟這一點點"不同的意見"。
純就討論立場發言,還請G大不要介意喔。
呵呵~

北極光大大的文,小弟用心收藏了,無奈小弟等級不夠沒法加分。
這篇文章發文日期都這麼久了,其實小弟也是今天別處連結來看到的。
小弟看文總是要從頭看到最後一頁。(壞習慣)
看到中段回應就開始心情很差了,我覺得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
你可以發表你的看法,但是實在不該把自己放在太高的高度。
為什麼看文章的路人,可以堂而皇之的進來別人的版面作"質問"的動作呢??
或許有人說這是言論自由,但這樣其實是最不禮貌的做法,不是嗎?
就好像我走進你家客廳,質問你:你家花園為什麼這種顏色?我不喜歡。
還有你把花園放在門口附近是不是要當廣告讓人來找你當園丁?
是不是!?是不是!?你告訴我阿!?說啊!?
不管任何人都會覺得這樣很唐突吧???
幾位抱持不好意見的大大不就是這樣的行為嗎??
板上不是有良好的PM功能嗎?
為什麼不善用呢???
這已經不是言論自由的領域了,比較接近個人教養的領域了。
不是嗎???

這是小弟看完全篇的讀後感,若引起任何大大不快,小弟在此鄭重道歉。

gordonliao6452 wrote:
看完全文以及這麼多篇...(恕刪)


對北極光作品沒有意見,單純就事論事...

如果今天這文章是Po在個人部落格中所抒發,我同意樓上所說的"就好像我走進你家客廳,質問你:你家花園為什麼這種顏色?我不喜歡......" 關你屁事!

重點是今天是PO在"公開討論區",那就是有接受公評的結果跟雅量,有人會拍拍手鼓勵,自然也會有人有不同觀點的批評.... 只是聽起來舒不舒服,刺不刺耳,好不好聽,聽不聽的進去,接受不接受....
但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都是可被討論的....你可以選擇接受不接受,但你不能說別人持不同意見,就是見不得人家好跟唱衰

這不就是"公開討論區"的意義嗎?


其實我不討厭反對的聲音的,我的文章中只有對於"質問"的口氣有些反感,不是嗎?
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既然是公開討論區,大家就更應該有該有的素養吧??
很多時候喜歡不喜歡,都是個人的主觀意識,當你喜歡人家的文章給個分數,留言讚個好。
當你不喜歡,或是你覺得你很行,你可以選擇關掉,或是就你不喜歡的點去做討論,若是你有更高明的建議,相信大家都能接受,但是同樣的,你也必須接受公眾的檢驗。
而不是一直質問發文的人,又說不出個所以然,然後弄點意識形態的東西,妄圖貶低他人,如此損人不利己,已經大大的違背了"公開討論區"這個名詞。
我覺得公開討論區的原始意義,應該是期許大家共同作理性的討論,將任何一件事情在反覆的討論中去蕪存菁,最後使更多人受益,對嗎??
他絕對不是紅衛兵的批鬥擂台,更不會是街頭抗爭的不理智跟不理性。
更不應該是躲在網路背後的匿名黑函集中地。

相信大家都看到原文以及眾多回應了,不理智的鄉民絕對是少數,當不喜歡版大的作品色調,有幾位已經直接的說出他們的理由,這是符合"公開討論"的範疇,但是有幾位的問題癥結點卻是"你得獎如何如何""你有沒有"想過"要打廣告?""你把文字美編抽掉看看還剩下什麼?"
這個跟我們討論"婚禮攝影"有任何關係嗎???
沒有吧??
這種私領域的事情,不屬於公開討論的吧??
我愛怎麼寫文章,不是我的事情嗎?只要我言之有物,每個寫文章的風格都是屬於"我的自由吧"?
那幾位是美術老師還是國文老師呢??甚至還有一位心理學家,他看完一整篇有關"婚禮攝影"的文章之後,念茲在茲的只有別人有沒有廣告企圖。
有又如何?沒有又怎樣?我們管的著嗎???
"公開討論"不等於無法無天,不等於不需要尊重他人。
就如同我們討論自由,自由的前提不就是不妨礙他人的自由嗎??
提出小弟拙見,還望沒污了各位大大的眼睛。
沒話講,一定要幫加分的

4月要在來一場,看來要多多卓磨摟


乍見北極光 wrote:
06年3月 因緣際會...(恕刪)



這真是太強了



所謂的攝影眼 就是這個~~
D40終於長大變成D700了 XDD
看了很感動
尤其是搭配文字陳述~效果十足
好文推一下
最近可能會有幾場朋友的婚禮
趕快來惡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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