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pig2001 wrote:這樣就可以為虎作帳嗎...(恕刪) 記者開始就錯了並不能動手去碰對方你認為*只不過*去碰他的器材對他來說是很嚴重的挑釁記者錯了,樓主的對應也不正確我只不過碰到一個女生的手對他來說可能是性騷擾動手的部份就是傷害罪了,去告他吧
請問樓主 您不知道 攝影機就是一位攝影記者的生命嗎?? 好比軍人手上的槍一樣 , 無論發生什麼事 都不因該動人家的攝影機吧?? 雖然他過於衝動動了手 但是導火線也是您動他的攝影機引起的吧 !! 個人淺見 如有冒犯 請多見諒
hyper5_ae900 wrote:樓主做這種行為,你會不會太扯了?你還出手動到對方的機器耶..要是我在現場目擊以及有警方的情況下 大可以叫警方把你的500D查扣該台記者還可以提公然侮辱告訴 雖然說他們公司就在南港館附近(重陽路而已)而且今天你錯在先 親自到他們公司道歉很難嗎?還有已經向m01站方檢舉 你的帳號很快就會變成"停權中"了 請自重也請你下次發文時當心點 看來這位記者朋友見解獨到對於法律的判斷也異於常人很想了解一下這位朋友的邏輯可否開釋一下.謝謝
看到一群記者用歪理在護航,就知道台灣記者的水準到哪裡了!今天重點是,已經影響到別人的權益了,今天不是針對遲到而是為什明知道要來拍攝不早點來,偏偏要人家都站好要拍攝你才擠進人群影響別人,這樣對嗎?我覺得有些人一直在模糊這個焦點,一直指針對樓主搖晃攝影機的行為作出批判,卻沒有前因後果的考量,非常沒說服力的幫那位暴力記者辯駁。再來,請問攝影器材是用肉做的嗎?樓主也是人家父母生的,可以為了一個工具然後打別人嗎?既然說攝影器材是記者的生命,是不是把它弄壞,記者就會死亡?只能講,一堆人一直在歪理漫天,越講越沒說服力,到最後只能硬凹到底,看看誰凹贏了就是誰對!
hyper5_ae900 wrote:樓主做這種行為,你會不會太扯了?你還出手動到對方的機器耶..要是我在現場目擊以及有警方的情況下 大可以叫警方把你的500D查扣...(恕刪) 恕小弟法律知識薄弱 , 這整件事關500D什麼事呢?為何要查扣相機,還是樓主身上東西都要查扣?那可不是要全身脫光光連內褲都要查扣了麻煩您解釋一下讓小弟長智慧一下 , 感恩啦
黃仲崑 wrote:更兇殘的我都見過怪就...(恕刪) 你講得很毒..但是實話...要我就在現場把它KO...萬一體格差太多...我想事後堵一個人也不算太難不然..鼻子摸一摸去告官..倒是不會在這兒七嘴八舌...不過每個人的條件不一樣..也不好怪樓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