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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町街頭的色淫師.....(更新一些事)

azumanga wrote:

這篇越看還真越像是...(恕刪)






你對那個人還算好

還比較有理智

要是我早就揍他了
sifre wrote:
有些人回樓主先動粗~可是我怎麼看都沒有看到這段...(恕刪)

你有認真看文~好孩子~給你100分
yotsuba
還好我都是拿12X光學變焦拍的
哈哈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sifre wrote:
看完所有的回文很好奇...(恕刪)


我大概知道原因(自首)!!
大概是我再回問的時候吧 我有一段是問說阿樓主有打人嗎??
那段有人弄錯了吧=_=...(從申...在下贊成樓主立場 但是覺得用錯方式...)
AL770206 wrote:
我大概知道原因(自首...(恕刪)

哈~原來是你啊??
我熬到4:18終於等到了~~~
我也覺得當初應該私了.....
yotsuba
sifre wrote:
色淫師~你憑甚麼看?這是我的私人東西...
(重複2.3遍)牠一直不給看...
我:老婆叫警察~
色淫師:好阿叫阿~(一邊卻開始往路口落跑)
我便勾住牠的背包袋...不給走...
這時牠開始意圖想把相片刪除....
我就抓住牠的手不讓牠按刪除鍵...
(掙扎一陣子)
)


前面的人
是說這些文字吧?

我真的認為樓主既然已經上了警局就低調點,
自認為正義執行了也不需要昭告天下,不然乾脆公佈攝影師照片算了?

重點是,
今天的確是因為當事人沒有找來律師,
不然的話今天恐怕樓主的官司不是一兩年可以打完的...

我認為這攝影者行為的確不好,
但樓主自己在法律上行為並未真正站的住腳的前提,
今天是樓主運氣好碰到的當事人不懂法律,其他人也依樣畫葫蘆的話會怎樣?


而很多叫好的網友也是,
反正不是自己碰到的事情,官司也是別人打,看戲當然好~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這是道德與法律的問題,並不是支持變態,

只是說真的在法律上,樓主你恐怕是站不住腳,
請警察制止他的行為我想應該就夠了,別過頭了,
不然PO在網路上也不會有人完全支持你。
暗夜審判者 wrote:
那我問一下一堆建物都...(恕刪)


不給拍的人家會公佈說明或立標示
你出門不給人拍照要在頭上用大字報寫多國語言的禁止拍照
不過-遠遠看不到的還是可以拍你
樓主九月結婚碰到這種事
http://www.wretch.cc/blog/agnesn
,很煩吧!
終於看完整個大樓
樓主的頭像真令人不安

拍的人, 有錯, 但沒犯法
你可以在合法的情況下對待他
例如: 告發去媒體, 在01罵他...

樓主好像跟拍的人有身體接觸
那就是樓主錯了, 更有犯法和被告的危險
那是樓主不夠修養, 不夠理性了

如果台灣是一個法治的社會的話,
在一個法治的社會.
誰對誰錯就跟法律, 由法院去判就好.

如果台灣不是, 那就誰人多, 誰聲大,
在路上先打一埸看看? 哈~
那不是台灣來的吧.

不滿意現行法律
一可以參選入院改法例
二可以上街遊行拼人數

如果, 如果
最近很多人認為罪有認得而被判刑的Mr.陳
被判無罪, 放走, 自由
而最後有人不滿意
去行私刑, 那行私刑的人對嗎?
我覺得好明顯是

就是拍的人有多錯, 有多過分
除非去到危害自身安全而自衛
自己去動手行私刑就是一定錯的啦

法律由人訂, 非完全
但既然有法可依, 就應依法而行

我來自香港, 對大大們來說
文筆可能比較難理解~

最後我覺得
整個大樓辛苦童心大大一直把不同的法例去列明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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