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先生應該只是來賓,不是男女雙方的婚攝。
就在那邊大搖大擺的拍,完全不顧其他人。
最後送客時,他就在那邊拍合照。
結果轉成直幅構圖時,還忘了把閃燈調整一下!
結果閃燈就直打在我的眼睛上。
你知道那距離約有5米左右,他那側打的閃燈又補不到光。
又是全力出對眼睛有多傷嗎?
唉…現在的人有錢買DSLR就自以為了不起了!
攝影也是學個半調子的 ,最基本的攝影禮儀都沒學到。
有人在超挑高的會場上還用一直挑燈連拍。
害我都覺得帶DC出去就好,不然很容易被歸為這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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