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 觀看對方拍照器材方向應該也能或多或少的判斷被攝範圍&主體是啥
在外常看別人拍着拍着鏡頭轉向偷拍MM也是很容易被判斷的...
接著路旁觀看者所產生的心中想法大家也是無法去改變的,所以至少自重些會
比較方便進行拍攝各類主題的工作..狗仔式的拍攝應該不太會受一般人歡迎
....抱歉離題了
總之偷拍別人...就要有對方會在意而且對拍攝者生氣的心理準備,
拍照的時候我們也沒理由要求別人要配合的權利!..讓一讓對方..互重自重
就不會出現類似攝影人在展場叫哮的囧狀出現了...

熊貓桑 wrote:
公共空間本來就沒什麼...(恕刪)
醬0000 wrote:
本來不想再參與討論了,但"公共空間本來就沒什麼穩私權",在下不認同。不希望帶給鄉民不對的法律概念...(恕刪)
熊貓桑 wrote:
法律沒規定不行的,就是可以做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