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些偷拍爭議
若一這樣推論
大家的旅遊照, 或是任何分享照只要有他人入鏡免post啦~~~~~
反正有他人入鏡, 就可以說侵犯肖像權, 隱私權, 有道德爭議..............
我主拍街景, 但把其中帶到的路人Crop出來
或是假裝拍街景,主要是側拍人
會算我刻意拍人嗎??
太無限上綱, 且解讀真的很主觀...................
如果是狗仔式一擁而上近距離狂拍閃光猛閃又是另一件事了...................
ガンニッピ~ス wrote:
樓主第一頁貼上01分享的照片很明顯的是刻意拍人, 是拍街上的人, 不是大家想的拍街上的風景, 建議你拍可以, 不要亂貼, 如果是我連拍都不會拍, 畢竟對方不見得願意讓陌生人拍, 甚至是貼上網路.....
rexone777 wrote:
我主拍街景, 但把其中帶到的路人Crop出來
判斷很主觀沒有錯,所以我也只是把我的意見提出來,主拍街景並crop人出來當然可以,因為其實我強調的是拍攝者的心態,你認為你自己不是故意的,像是拍風景照、旅遊照不小心入鏡的,除非是辣妹或拍到髒東西,否則一般人是不會刻意去Crop出來的,而我想那些人也是拍攝者不想或盡量避免的;而我看到樓主的照片,不知道是否是刻意Crop出來的,只是直覺得看到主題都是一些看似不知情的路人,或許那些只是樓主Crop出來的,那無所謂,只是樓主亂拍的過程中發現比較亮眼的人,不小心拍到無所謂,但是Crop出來就不好了.....
另外有人說到什麼權利、告訴乃論有的沒的,我認為把自己的道德標準放在最高,把攝影定位成高尚的文化休閒,盡量不要去做會引人爭議的事會比較好;當攝影這件事要講到肖像權的部分時,即使法理上贏了,但是裡子卻輸掉了,很難看。
但凡事無限上綱跟過度解釋都不好,不管是藝術創作或是肖像隱私權。
大家或許可以折衷一點,是尊重他人,也是保護自己。
大概年紀大了,比較貪生怕死,也犯不著為了一項休閒活動招惹麻煩。
個人常有機會出國,也很喜歡捕捉一些人文風情,我的作法是:只有要是很明顯以某人作為主題的,在拍完後,我一定會走上前先跟被攝者說明跟道歉,再出示LCD給他看,最後我一定會說:i'm much sorry about that, if you do mind, i'll delete it imediately.
但大概我拍得太爛,常常對不到焦,還沒人叫我刪過圖就是了。反倒交了不少異國朋友。
尊重他人不表示是人權假道學,不談法律,只是尊重罷了。而我也相信每個人一定有其介意的地方,拍完多問一句,禮多人不怪。就算最後少了幾張照片,何妨。
前一陣子FNAC所辦的街頭馬拉松攝影比賽,不也有要求攝影者在繳交作品時,如果有主題人物入鏡,要附上一張被攝者的肖像同意權。只是我們多數時候不是要比賽,就忽略了一些細節。
在現在比較複雜的社會,尊重他人真的也是保護自己。
(如果改天你不小心拍到一個大哥的女人,最後還放到網站上讓大家評頭論足,大概也會有些麻煩事吧!新聞不也常常出現那種多看二眼就被打爆頭的,那拍照PO上網......)
拍個照而已,何必。大家將心比心吧。
一些想法與做法供參
就我粗淺的瞭解, 巴黎許多街景、建物,例如巴黎鐵塔、她的夜間燈火,都是有註冊的影像,依照法國智產權的要求來說,是達到拍攝即侵犯他人智產權的嚴謹程度,並非一般認知不從事商業行為或不法行為即可。
即便如此, 旅客還是拍, 法國政府及街頭藝術設計師也不會提告。一般人會不會事先研究各國之智產權後再來決定是否拍攝呢? 會不會因為法國人對智產權的定義如此,便不拍攝巴黎的任何景物呢?
* * *
回到街拍的議題: 街拍,多半要拍的是人,不是街景;
再進一步,街拍,要拍的其實也不是人,對我來說,是要揭發生命的原貌,揭發歡愉、也揭發苦難,揭發正義、也揭發犯罪,揭發我們沒看見、看不見、假裝沒看見的很多很多 ...
要不是街上總是有人準備好,這些故事只會一直一直從我們身邊無聲無息的溜走,美麗與醜陋的角落一起被遺忘。
也是為了故事的真實性,街拍才會產生爭議,古今中外皆然、亦無定論,在此也不作任何是非討論。
但至少街拍還能讓底片不死,讓 RF 機不死 !! 這樣的存在價值也值得人欣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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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分享的是: 只有"法律"有強加於他人的權力,
個人的偏好與道德觀,卻不行。
公開指責別人的品行道德,到某個程度卻可能侵犯他人人格權,而構成毀謗罪。
正義,用暴力的形式來行使,不知道是不是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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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觀察"都是干涉性的。
關心自然景觀、野生動物的人也無可避免的在干涉生態,有些是破壞,也有些是重建。
我們小孩子看的動物圖鑑,瞭解大自然奧秘所透過的媒介,也都背負著倫理爭議。
樓主的街拍,也讓不少上了年紀的人知道,原來這個世代的街頭,是長成這個樣子。也可以算是教育吧?
Limitation frees cre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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