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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飯店前拍車,遭到保全蓄意阻擋

看來又是篇取暖文~今天如果你在公共場合,有人拍你的牛仔褲或是拍你的衣服這樣子也算合法嗎?
別以為拿著相機就跩起來,還可以來這邊取暖

看完後小弟心裡只冒出幾句話......
1.沒禮貌。
2.不懂得尊重別人。

真盡責的保全,我想,大多數的保全都會眼不見為淨吧!
看來又是篇取暖文~今天如果你在公共場合,有人拍你的牛仔褲或是拍你的衣服這樣子也算合法嗎?
別以為拿著相機就跩起來,還可以來這邊取暖
今天那位守衛只是盡他保管車輛的責任,若是今天換由是你停車在路上,就有個人拼命拿相機出來拍
這樣子你會很舒服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懂得尊重人才會被人尊重

Mullergut wrote:
一百個說小明做錯了
三個說小明是對的
那個才是公眾主流意識?

對錯很明顯

1.樓主站在飯店土地上拍人
不行
2.樓主站在飯店土地上拍車子
還是不行

3.樓主站在公有土地拍人
有疑義,基本上是不行
4.站在公有土地上拍車子
可以

這種有對錯答案的事
還要啥公眾主流意識?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不擋你難道還要幫你打光嗎?
沒被看到也就算了
看到被擋有啥好意外的?
還上來PO文取暖?

kang19780315 wrote:
看來又是篇取暖文~今天如果你在公共場合,有人拍你的牛仔褲或是拍你的衣服這樣子也算合法嗎?
別以為拿著相機就跩起來,還可以來這邊取暖


所以所有的行車紀錄器和監視器都違法了嗎? 還連人臉一起拍耶?

Mullergut wrote:
法律是道德最低標準(恕刪)



自由應該是被珍惜的~不是拿來濫用及糟蹋的

難道要以後人人家中還是車上都要放警告標示”私人財產禁止拍照”?

互相尊重才是真自由~不是拿條鍊子來綁你時才知道~歐~原來那個不可以做
Cheng Hsien Lee wrote:
我在高雄某知名飯店前拍車,突然有一個保全來跟我說:你憑甚麼可以拍車?我跟他說他停在公共場所我為甚麼不能拍?之後他就說你有經過車主同意嗎?

公共場所是可以自由的拍車子,不用車主同意。
隱私權是保障姓名、人像照片、住址為主。

Cheng Hsien Lee wrote:
我跟他說沒有,他就跟我說那請你等車主下來問他之後才能拍!之後我不理他繼續拍時他就當在我前面不讓我拍!

他是可以用身體擋住你的鏡頭。

Cheng Hsien Lee wrote:
我跟他說你憑甚麼擋住不讓我拍,他說這裡是公共場所我為甚麼不能站在這邊?

他沒說錯,他可以站在你鏡頭前面,那是他的"自由"。
Cheng Hsien Lee wrote:
之後我在還故意撞我!

撞你的話,他的法律風險就很大了,
因為他可能就觸犯強制罪,如果你受傷的話,就是傷害罪。

Cheng Hsien Lee wrote:
請問出現這樣的狀況在法律上來說錯的是誰呢?

如果他有撞你,那他有觸法的嫌疑。
如果沒有,那兩邊都沒有問題。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CUFOX wrote:
所以所有的行車紀錄器和監視器都違法了嗎? 還連人臉一起拍耶?


一堆正義魔人怎麼不去管管監視器和行車紀錄器?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bbblee wrote:
公共場所是可以自由的...(恕刪)


bbblee大分析得真清楚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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