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版主把整件事件原原本本爆到新聞媒體去啦否則這樣搞來搞去~只是版主在累~既然已經侵權~使用的政府機關應該自己就要去查還叫被侵權的人自己打電話去聯絡!這是什麼樣的政府機關?天龍國的政府機關嗎??版主把事件往新聞爆啦~最好搞大一點~他們才會怕啦!!
7/19 14:10補充事情有了爆炸性的發展,越來越荒唐走板剛剛接獲某報的電話,(我不知道他怎麼知道我電話的?)他說阿管處已經從“特有生物研究中心”那邊取得我螢光蕈的授權同意書了,換句話說,阿管處現在已經宣稱他們可以合法使用那兩張照片(拖了這麼多天,真相到底是什麼嗎? 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只有簽過一次授權同意書嗎?)如果”特有生物研究中心“授權給你,那表示有更多人侵犯我的著作財產權與人格權那也是監製單位應該要認清的吧!而且“有人”刻意將本人抹黑成文化流氓,說本人就是要錢不成,才想要爆料媒體!"有人"宣稱該影片屬於公益影片,說我對一片公益影片,與頂笨仔NGO團體這樣咄咄相逼,動機可議。頂笨仔每個人的背景都是民宿業者,小弟也參加NGO多年,對環境教育總是無所求的付出,但今日擺在眼前的就是侵權的事實,跟誰是NGO沒有任何關連吧?(而且這部影片是阿管處以數十萬甚至上百萬發包,經由另家傳播公司製作,完全是有撥款製作的,跟公益影片沒有任何關係吧?)過去指稱是頂笨仔侵權的人是阿管處耶! 又稱出處不是頂笨仔,又說是TOV公司,也是阿管處今日又說有從特有生物中心拿到授權的人也是阿管處。影片中早就都已經發生侵權的事實了,現在請特生中心補拿授權,就能抹滅過去的事實嗎?公文來來去去,說法變來變去,一直不能給我正確的交代嗎?不管怎麼說,我的照片只有一次授權,只要阿管處再播放一次,那也是侵權。另外阿管處的公務人員也在關注這棟樓,請大家謹慎看待。也請有心人士,也不要刻意抹黑本人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