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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別玩街拍啦,法律是殺死街拍攝影的元兇。

不要以為拿這相機,就不遵守社會規範
給一些年輕和老人不要以為拿這神燈(相機),就能立地成佛
雖然我也用相機,但是要拍陌生人,現問一下,請學會尊重
法律不是元兇,而是用相機的那一棵,頭腦才是元兇
馬克蘇 wrote:
果然如同我前面寫的,...(恕刪)


我倒是覺得品德教育該加強,不然也不會有拿了相機就覺得全世界就該給你拍的想法
(2000年在紐約地鐵,看到一個人未經允許拿相機直接對著等地鐵的人拍,十分鐘後警察就來了)

3516504 wrote:
剛看到一則新聞:『專...(恕刪)


無聊, 什麼都不知道的人還可以講得那麼光明正大
穿長靴的貓 wrote:
若人的眼睛等同於鏡頭...(恕刪)

您的問題根本和攝影本質就不一樣怎可相提並論?
攝影是有保留影像的眼睛能夠嗎?
寫生對路人也只是描繪個大概輪廓,除非是主角才會細細描繪但那也要主角不動一段時間
才辦得到,至於文字描寫除非有誹謗侮辱言論否則那有問題?
今年於 淡水天元宮拍攝

人潮漸多,只好將主角由櫻花,轉向 認真構圖拍攝的人們

希望沒有冒犯到照片中的每一位主角













有與左邊的媽媽聊天,她說她總是如此陪著老公,上山下海,打鳥拍花,這場景讓我看了頗有fu







一同討論 , 相當美好
樓主要不要上街讓大家手上拿著像機把你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


管你要不要都拍下來?


我都不知道現在手上拿相機權力這麼大可以無限上綱




Silk Alie wrote:

3516504 w...(恕刪)


半杯水響叮噹啊

isamu7d0111 wrote:
拍人的都說好~~~等自已被拍又是另一張嘴臉....

你說怪不怪(恕刪)



+1

雙重標準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IAN_Lin wrote:
說實在的..不是很開心
感覺這樣子不是很有禮貌..
打狗看主人~拍狗也該看主人吧?


我覺得這真的是基本的禮貌 昨天在關渡騎小折遇到狗娃娃車
去跟狗主人講一聲 他們夫妻很大方的讓我們拍
還跟我們說什麼角度比較不會被他的狗躲掉~


黑輪桑 wrote:
若您在東京街頭大剌剌...(恕刪)


一語道破,將心比心,如果自己的醜態被網友當作照片裡面的"爆點"來戲弄,到時再來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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