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lbertchou wrote:自私的人真的好多為何...(恕刪) 僅希望他們不是因為找不到犯法之外的話題可以討論一棟大樓看下來 某些人會分辨司法是非 但是忘記了人倫該有的道德跟尊重...在這樣的情況下守法...還是因為他們 公民等科目只唸到國小??
事實上,即使他拍你老婆也不會有罪,因為是在公共場所。而你不讓他走,的確是有妨害自由,上法院你輸的機會很大。揍下去的話你就犯了傷害罪,不要以為捉不到,搞不好附近的攝影機會拍到。公共場合何來隱私權?樓主小題大作了起問樓主是飆仔嗎?---------------------------------------------------------------------------------------------------------看了有些大大的回應,心涼了一半原來有些人士以法律來當成行為的標準而不是以心裡認知的對錯來判定~ (但其實對法律也不是很懂?)也有的大大認為別人犯錯以法律制裁就好請問被害人如果是自己的親朋好友,也希望用法律制裁就好 ?還是根本上就不要發生這樣的事~更有的人認為找警察算是飆仔~那些覺得都無所謂的大大,喜歡自己的女友被拍可以號招各類的攝影師來拍攝,相信收穫不少~
就已引起人不快了, 還有一堆人在假設,說也許只是不小心,如果以後自己拍照, 別人不小心入鏡, 如何如何還有一些很大方,喜歡女伴給人任意拍的,我今天也帶著像機出門,拍自家小朋友在101外面噴水池玩耍,也有別人入鏡,怪哉,有心或是無意,分辨不出來嗎, 一堆人為自己辯護喔,支持樓主出面制止令人不舒服的人,至於頭像,建議更換
恩...這棟高樓我挨家挨戶的每間都去拜訪過了 也看了眾版友踴躍的發言我不懂法律 所以我不會在樓主的行為上有所評判頭像這東西 我想 01上面很多頭像身上布料都只佔了全身的85%或更少吧所以我想也沒有必要去深究 也應該不是這棟樓討論的重點樓主發的這一篇文 我個人認為其中值得討論的應該是"如果公共場合有人在攝影 而入鏡的當事人並不希望自己出現在影像中 在守法的前提下應該要如何處理"我個人覺得這才是值得深思討論的角度 各種媒體那些無冕王的條件 我個人認為是可以剔除的啦...比起人身自由 法律似乎對新聞自由更沒辦法樓中很多人提到了法律條文 也有人直接判了樓主敗訴其中板友也有人的職業是律師 逛這版的 都是攝影的愛好者在下是男性 長得醜也沒有人想拍 也不是想太多怕自己太帥被偷拍更不會偷拍(我討厭"路人"這種不確定因素出現在影像中的風險)只是覺得對大家來說 難保哪天自己沉魚落雁的女友或老婆還是面容皎好的妹妹還表妹 風韻猶存的阿姨或嬸嬸不會遇到這種...攝...影...師...如果大家集思廣益 提供一些方法給大家參考 給大家長長智慧我相信會比指責樓主行為失當或是頭像不好看更有建設性一些
chunchung0519 wrote:很想知道當你告知正當...(恕刪) 我講白一點如果要依循法律處理的話我會直接拿出手機衝過去拍下嫌疑人照片然後當場曉諭當事人雙方權利後報案,我也會跟對方說明若落跑我會將照片提供給警方,希望你能現場說清楚,以免你的訴訟權益受到侵害,如果你有認識的律師,也可以打電話請他來了解狀況!有處理過相關個案的人應該都知道,我這樣建議主要還是在於保護樓主的角度,我說難聽點,今天好險這個攝影者不太懂法律也沒有認識律師,否則本案若真搞上法院,樓主恐怕很有可能吃上嚴重的刑事官司!講難聽點,今天對於這案件冷處理的話,至少對樓主而言頂多無法當下發洩內心不爽,但若是採取這樣的手段,恐怕最後的結果除了無法維持"正義"之外,自己還吃上麻煩官司,值得嗎?大家自己好好判斷吧!畢竟官司不是你在打,也不是當事人,明哲保身
astral2000 wrote:不知到為何樓主都不去回應那些點出樓主觸法的人呢?您是想逃避?..還有...那個人會逃也是正常的看到一個瘋子朝自己衝過來當然想趕快逃而且你從哪裡知道他是對準你老婆胸部?你也太強了吧?...(恕刪) 我不回是因為我知道他們說的是對的~朝牠衝過去??很抱歉請看清楚文再回...牠就在離我們5步前一直照到我們通過牠...鏡頭還跟著我老婆移動....你請先把文看清楚吧.....唉
偷拍有分好多種吧!!就像樓上的樓主說的一樣!!拍攝的觀點與角度不同!~所以照片所表示出來的意思自然也就不同啦!!我也是從一樓開始爬~看了那麼久!!突然發覺~01上面 好像"宅男" 真的不少捏!!也沒有想過~當自己女友同等樓主的老婆這樣般的被"對待"(拍照)自己當下的心裡敢想會如何??如果說與人一起分享!! 那改天要分想請通知大家一下!我想01上面應該會有不少的人報名參加唷!!我爬文也爬了那麼久!!大家喜歡街拍也是事實~ 愛拍美女也是事實~但我很好奇!!那些覺的樓主是錯的人,你們參加外拍團 發現MD走光! 那你們是不是也猛拍走光的部位阿????還有!!請大家仔細看仔細爬文!! 不要誤會人家的意思!!如果樓主國文造詣不好,那大家應該都會看不懂!但如果是有些版友國文造詣不好誤會版主的意思那就是自己不對啦!!撇開法律不談!!樓主一開始就說明第一次 感到不舒服 但第二次回頭 那位攝影師依然"猛拍"而且是非常近樓主也說過 被拍攝者本身也感到不適再來樓主也說 一開始只要看看照片(已釋出善意) 但攝影者拒絕兩三次所以樓主基於保護愛妻 就表明 要請"波麗士大人"來調解攝影者依然一般放話 (叫阿叫阿)在喊者 叫阿!叫阿!的當下便"企圖逃跑"這時樓主為了不讓攝影者逃跑便拉住他的背包~ 拉住後攝影者"企圖開始毀滅(刪除)照片"樓主為了阻止攝影者"毀滅<此事件最具有爭議性>的相關物品(照片)"便開始用行動阻止樓主也表達 並沒有動粗 只是抓住對方的手讓攝影者"無法毀滅相關物證"重點是最終 樓主還是有請"波麗士大人"解決(本人感覺幫樓主 從新解釋一遍 好累唷!!)不過!!樓主阿!! 你算是有理智的人!! 你不錯!!樓主po此文最終的意思應該是要表達 請各為大大 街拍歸街拍 但不要太刻意或拍的讓人感到不舒服吧!!還有 盡然刻意拍攝人家 人家要求看照片又不給看 那不是做賊心虛不然是什麼?被抓包還要刪照片~ 等等種種行為 都是不該的雖然每個人的道德尺不一樣但如果有正確觀念與心存正義之人,我想攝影這部分的道德標準應該都會差不多啦!!
支持板大+1 某些緊急時刻 為了維護心愛的人 願意冒點險...可能有些人無法體會保護心愛的人的成就感吧....我喜歡事後讓女王覺得自己願意犯錯來保護她也不願當下當個孬種,大家應該都要知道女生需要安全感吧....帶個花瓶在路上...遇到事情能躲則躲......你可能需要你女王給你安全感版大也說了"5步"的距離 這距離不清楚的自己起來走一下吧話說,那位攝影師,沒作虧心事為什麼要想跑? 心裡有鬼吧.......版大還算理性...遇到裝書生的流氓,我看那攝影師以後別想用右手按快門了人家只是碰一下胸部就被刺死了.................哀還有,多徵求一下人家的同意是會死阿,說不定還能跟版大交個朋友勒"自己心愛的人就要自己保護"可能有些人沒能體會這種感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