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slide wrote:拼命扯東扯西 轉移話題...(恕刪) 本樓最佳典範...第一名的是................要不要發表一下 得獎感言????要不要發表一下 得獎感言????要不要發表一下 得獎感言????
Hsin Huang wrote:哈小p小在跟三個ip...(恕刪) 這樣網路吵架也能告!?不會吧!那P小很有來美國當流氓律師的條件悠,把時間花在這上面肯定發財。不過英文先練好,邏輯先搞通。美國好處就是有小型法庭制度,雙方都不能請律師。最近Honda Civic Hybrid 的事件就是巧妙運用小型法庭對抗大鯨魚的成功案例,把Honda 大的束手無策。這是很好的Case Study。台灣如果有小型法庭該多好
powerslide wrote:我無所謂反正我又不靠...(恕刪) 不靠這吃飯,也不代表有機會被發現你不需要這樣安慰自己梵谷的悲劇不會發生在資訊流通的時代會紅的出道2年就見真章再差的10年也該有藝廊願意推推看你還剩下多少時間?任何比賽只有前3年可以幫你加分再來只是讓經歷多一點版面,不能證明什麼充其量,就是你運氣好,參與的評審團剛好喜歡多一點(如果那次評審缺了張照堂,照我的解讀你連個優選都不一定有機會)(PX3已經被很多台灣人證明那是個有投有機會的獎,一點都不稀奇,拿錢換資歷罷了)只有賭徒才會一直宣揚自己運氣好有實力賺錢哪會強調是中彩票而變富豪?反正你有很多反正可以自我安慰我也就不便多說什麼了
infoto wrote:不靠這吃飯,也不代表...(恕刪) 不只PX3喔還有LICC,EPSON,IPA等等喔這可跟運氣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勸閣下就不用在忌妒了好嗎?至於畫廊您可去問問看您的好友BBCHEN他的作品賣出去多少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