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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攝影技巧大公開!!

TO AK
= =我是一個正在學習攝影的外行人~但是看你PO的圖
我卻莫名的感動~也確實感受到那個新娘的情緒波動
加油!
俗話說不要跟瘋子講道理~除非你也是瘋子~我想以您的專業與技術~絕對是禁得起考驗的
加油好作品不應該寂寞!
eric123 wrote:
並不希望他把別人婚禮中家人的照片放在網路上展示他的攝影技巧,...(恕刪)

您有沒有考慮私密給樓主, 我想如果您真的是照片中的人物或親屬, 不願公開, 我想信樓主能理解而換圖的.

eric123 wrote:
僅止於告知作者停止及移除這些不屬於他的東西。...(恕刪)

著作完成時起作者即擁有其著作權.

eric123 wrote:
不但觸犯肖像權,且完全沒有職業道德。
敝人已經將此網頁保留起來做為證據之用,請儘速移除相關照片,否則需負責法律上的追訴。...(恕刪)...
我不是律師,...(恕刪)....應該是一同譴責這樣的行為才是。...(恕刪)

或許您真的很生氣, 不過在沒有法理依據的情況底下, 以人身攻擊, 煽動群眾, 威脅恐嚇的方式, 似乎容易造成不必要的衝突?

這個行為無侵害人格權, 無侵犯隱私權, 無防害秘密, 無作營利用途, 亦無其他不法意圖, 不知道要怎麼譴責才是?

既然此事並無違法, 亦無理虧, 事實上也就是人情問題, 還是動之以情吧.

如果 A.K. 真的幫你們進行過婚攝, 應該多少有些認識, 照道理若能試著私底下溝通,應該很容易好好解決的, 不是嗎?
Limitation frees creation.
感謝大家的支持
原本無私單純技術討論文演變成這樣
如同文中所述
此篇文章並無任何"商業""交易"之行為
當初也有想到因此並無刊登我所屬之有關商業網站之連結
當然有有網友私訊詢問檔期等類
姑且不論新註冊或是網友
小弟在私訊也是告知可以至某婚禮網站觀賞我的網頁
部落格小弟也是謙虛的告知最近朋友看不過去(抱歉我的部落格永遠寫不好)也自告奮勇修改因此沒有告知
AK從八年前踏入婚紗業一路從助理做起
拍過藝人
拍過政要名人
也見過因為"商業"糾紛新人與婚紗公司樣本未告知情況下的不愉悅
台灣的肖像著作權因為數位的崛起
近年來紛爭不段
但是只要牽扯到"商業""交易"行為
即使攝影師或是公司本人有所謂的著作權(被攝者為肖像權;攝影者為著作權)
往往因為同一張照片因為肖像權或是著作權的權力之分
往往是拍攝一方的錯
也因此當婚紗公司想要拿取新人照片製作樣本
已經聰明會請消費者填寫"讓渡書"
確保沒有法律刑事糾紛
此文當初心思在於沒有商業考量之下的單純技術演討文
AK很注重客人的感受
因此也規定敲定我拍攝結婚拍攝之新人強迫溝通
我也沿用以往拍攝婚紗之習慣製作溝通單
內容除了"保障新人"拍攝之權力確保攝影師不會一天兩案..以及款項收執紀錄....
(些許的攝影師因為是個體戶,當已經敲案之案子在另一對更高額薪資詢問同時,默默的將先前客人鬧失蹤,導致當天新人不知如何)
對於每對新人的拍攝
也會口頭告知我將會放在我的部落格跟婚禮網站
畢竟大家都想分享喜悅
今晚接獲客人抱怨
為何沒有放她美美照片
在此僅對此客人報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寫文之同時
只是單純想將文篇完整寫好
因此沒有顧慮到所謂"形象"問題
只是文篇現在已經超級火熱
以非我按下編輯即可修改照片
目前已經將要更換之照片寄送至01
只是恰好今天選舉日
還尚請見諒
稍等時日
照片即更換或是刪文
畢竟我仍然以我客人的感受為主要述求目標
至於其他照片
我已經"再度"電話詢問新人
也不再以所謂當初已經有口頭告知為觀念詢問
再次確定
感謝其他人員的大力幫忙
肖像權與著作權之行使權力
因為網路的發達目前造就許多模糊地帶
我的律師朋友也舉例
路上拍的農夫黃昏耕種得到秋之頌大賞
這時該使肖像權或是著作權
此點問題不在細述
也希望兩方炮火停歇
此文一發從當初的同業騷擾到現在的客人不悅
既然不悅是事實
秉持原本精神
我將照片替代更換
也希望兩方炮火就此停歇
莫再以各方話語在此話題再度延伸炮火
也謝謝大家的支持
選舉日
今天會同幾位朋友拍攝美少女
也經過朋友逼迫
完整介紹如何拍攝女性角度水平以及表情抓取
不過拍攝美少女我想5D大可能比我專精
這一次請放心
絕對沒有所謂的肖像權之問題
也謝謝關懷我的朋友關心我的朋友
希望技術文能夠讓大家找到屬於心中的署光
至於私密詢問技術因為信箱詢問人數太多
也許會卡個一兩天
brexchen wrote:
真的啊! 好險有你...(恕刪)


剛剛再看一次 相片只剩下一些了

看來這些好的分享文會越來越少

繼續潛水
--神阿!雖然不能增加口袋的深度,但請您讓敗家的惡魔遠離我吧!--
謝謝A.K不吝嗇的將自己的經驗分享給大家
想想第一次幫朋友婚禮攝影,一點概念都沒有,流程、習俗什麼都不知道
加上對自己的相機熟悉度及攝影觀念也都不夠,照出來的東西連拿給朋友都不敢
當初有看到這篇的話,最少還知道要跟朋友聊一下,知道一下整個流程,還不至於連該紀錄都沒有紀錄到
希望A.K桑不要因為一些抨擊就氣餒,很多人還是需要像您一樣的分享來提點自己所不足,加速自己吸收想學習的技巧。
畢竟每個人想要的、經歷的都不一樣,沒有一樣事物是可以滿足所有的人的,加油加油

獲益良多的一篇文^^

真的是傾囊相授了~
器材、技巧、觀念都有提供讓大家學習思考的地方
內容深入淺出
對於好壞也不評論 只是提出適當的建議
語氣十分的平和謙遜
照片本身也很精彩 可以感受到當時的情境和為什麼想拍這張照片
不愧是專業級的高手^^

A.K wrote:
了解現場燈光的施放,哪幾盞是會開啟哪幾盞會做特效,了解越多你越能將這些燈光變成你的"主燈"去打
優質的攝影師不會從頭到尾只是外閃從頭閃到尾,他會抓取外部光源去創造他要的照片

想想我好像越來越依賴外閃了
這一點還真是點醒了我...


To stalin918:

沒有錯, 這是我第一次在mobile01上留言, 其實平常只是潛水上來吸收資訊而已, 但是無意間看到AK發表的文章, 實在無法把他所發表的婚禮攝影技術分享 跟 他的作品聯想在一起, 我已經轉告朋友,AK願意免費拍攝朋友的全家福或是寶寶照片,以彌補當初的遺憾, 她只是笑笑說, 謝謝 心領了, 她希望我不要對外公開他和老公的名字....
或許大家還是會繼續質疑 我是惡意抨擊AK的同業, 我也不想做任何辯解,我只是徵求朋友的意見 在這裡抒發對AK作品的心得罷了.....如果這裡只是個只准有好評論 不准有任何壞評語的膚淺網站,那很抱歉,我不該在這裡發表我的淺言...造成不必要的紛爭........真是不好意思!!!!
graceleejp wrote:
如果這裡只是個只准有好評論 不准有任何壞評語的膚淺網站,那很抱歉,我不該在這裡發表我的淺言...造成不必要的紛爭........

我想照片拍得讓新人覺得滿不滿意
這是很主觀的東西
如果不滿意
私下傳訊反應給樓主即是
何必藉這篇單純分享婚攝心得的主題來發揮

壞評語當然能評
但是像這種類似「強者我同學說」的壞評
閣下的評語下得很重
卻又不願說明清楚
況且樓主都有誠意想彌補了
對樓主來說是不是不太公道!!

要批評樓主的作品
總也得讓他死有對證吧...

正如我前面所提的
這是篇單純分享婚攝心得的主題
突然跑出來篇批評樓主其他作品的文章
我想不只樓主莫名其妙
其他人也一樣看得莫名其妙吧!!



graceleejp wrote:
To stalin9...(恕刪)

to graceleejp:

我相信每個人都愛護自己的名聲就像鳥愛護自己的羽毛,而一個創作者除了愛護自己的名聲外,更在意自己作品的呈現。今天妳朋友對A.K前輩所拍攝的照片不滿意,這是一個不可逆的遺憾,不論是對妳朋友而言,對A.K前輩而言亦是如此。

但是美感與感動,是很主觀的感知認定,我認為妳不該因沒有被感動到就以「不是拍到就好」這種話去否定一個人的用心與專業。而且A.K前輩也釋出善意,願意拍攝免費的全家福照與寶寶照作為彌補,我想這也是一個誠懇且負責的回應,不是嗎?

其實這討論串看下來,我沒看到什麼好評論或壞評論,因為大家都是針對A.K前輩發出的文章,說出自己的一些想法。可是當我們在說自己想法之前,是不是應先思考自己這樣的說法措詞是否妥當,會不會造成了對方的困擾與紛爭。至於這裡是不是妳所說的「只准有好評論 不准有任何壞評語的膚淺網站」,我想大家整件事都看在眼裡,孰是孰非,心裡都明白。
直接以行動來支持開版大大。
昨天幫同事拍攝婚禮,就直接用A.K所說的閃燈法。
我所用的是D200搭上了17-35 F2.8配合了SB-800神燈來進行拍攝。
驗証後是答案是OK的。也就是說WB可以比較接近環境光。不需要再進行調整了。
心得也有下列一些。
D200有拍攝模式。
一開始設定的是鮮艷模式,所拍攝的照片大多對比過強。
造成了環境效果無法完全的掌控住。
需要把設定改為拍人像模式,再增曝0.3即可。
晚上回家時再把更新的照片放上。
有圖才有真相。但是現在在公司囉。

這是一篇不錯的分享文。
謝謝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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