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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機竟然被拿來當做霸凌的工具!!

同意

更希望被打的小女生的家長,能夠挺身而出爲自己的女兒打官司,

不能輕易和解罷休!!!

這樣的事件,每天都在黑暗的角落上演,這件事何其有幸被揭發

讓大家知道.......

還有更多的小孩在哭泣,但沒有人救他們...................
法治社會,確實法律至上,法律是行為的準則,也是最後的防線

但是人定的法律一定會有漏洞,也一定無法周全的保護受害者,以及相等程度上懲罰加害者

我想到了大約幾年前,有個綽號"五星上將"的老龜公

他的什麼惡行就不多說了

只記得一則新聞:那個老龜公,娶了一個20出頭的女孩子

而五星上將的所謂老婆,就成為那個老頭子的賺錢工具(不是假結婚,那女孩是台灣人)

他穿著不倫不類的軍服,戴著鑲有五顆星的帽子,在西門町街上拉客

記者去採訪的時候,那老龜公說,這是他們的家務事

而他老婆似乎也沒親人,沒朋友,新聞採訪時看起來似乎有點智能上的不足,所以只能讓他擺布

之後過了一段時間,他的所謂老婆,被他殺了

我想應該有人記得這則新聞吧



人家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若那受害者女性沒去報案,法律很難去介入,就算介入了,也沒多大的用處

因為就是有些人,會從一些最卑微可憐的人身上,獲得利益,不管是欺負他們從中發洩,還是利用他們

這時候,就只能靠輿論的力量(但是輿論不能亂用,用爛了就沒力了)

或者,法律以外的力量(你我都懂的)
請大家共同上警政署報案,讓暴力事件得到警方的關注
http://www.cib.gov.tw/mail/mail_report.aspx
151515151515151515
老實說,這些毛都還沒長齊的屁小孩,我實在不認為這些屁小孩會認為被人肉有啥了不起
搞不好拿這個跟同儕炫燿說自己出名了哩!!

還是報警'提告較實在,要是還氣不過或沒改善,那就只好不得已而為之了
chiang:喂,我是很認真的回應,不是在搞笑,有會員想來我當然要告訴他我們的上班時間,免得撲空了會更火

小紅5168 wrote:
不知道廣大的網友得知...(恕刪)


你隨意的連結已經造成誤會了,要不要檢查一下你的資訊啊?

http://zh-tw.facebook.com/people/吳鬼咩/100000284952827




小心反而被告喔..
我用600D寫日記
dougmichelle2001 wrote:
犯罪者當然該受罰但怕...(恕刪)





你要想清楚一件事!
這樣霸凌,而且上了媒體和網路,
但霸凌者卻無刑則,也無悔意,只會讓霸凌者更無所忌憚,變本加厲!



我不懂法律!
想請問,能不能用「強制罪」起訴他們!
和日本一樣,未滿18法律制裁不太到他們..
竟然和新竹工程師被砍的相片都放無名..
和看似吸毒的照片...實在讓人心寒..
彷彿夜晚的植物 陽光的香味滲進纖維裡 彷彿一生的憂鬱 早已笨拙地埋伏於 人與大地交替的呼吸
對這種事情如果是發生在自己子女身上,相信大家就不是這種感覺了;我贊同現在的刑罰要再加重,哪隻手偷東西砍哪之手,強姦犯就去勢,殺人就是死刑,效法新加坡鞭刑,重典祭出讓大眾心有畏懼讓想作奸犯科的人在犯罪前一想到這些重典將加於自己身上,就會有所顧忌;我不是甚麼正義魔人,只是對於現在人的價值觀偏差與行為上的脫序,藉此版抒發一下,最後再以一句"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共勉之。
看完影片真的是..... 哀...
不過我念國中時這種情況就常發生在校園內了
只是以前根本不會有人帶手機
連網路都還是撥接的時代
所以根本不會有PO網這回事

校園霸凌已經是喪盡天良的事情了
怎麼會PO上網來炫耀!?
希望做錯事的人能受到應有的懲罰
也能真正去檢討自己的錯...

媽,我上電視了。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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