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_liu426 wrote:大大還是發個信去詢問...(恕刪) 依據先前01的例子,有跟你說聲"對不起"算是大廠商最善意的回應了要跟他拿台吹風機是不可能的任務何必跟""這種""大廠斤斤計較他們公司的專屬律師,也許比我的公司員工還多感謝上面幾為大大的關切
陸柒壹 wrote:...有跟你說聲"對不起"算是大廠商最善意的回應了(恕刪) 因為有太多反證的例子,所以我對眼前想要討公道這件事我是比較樂觀的!律師多...? 還記得台南那位堅強的單親媽媽標到法拍兇宅的例子嗎? 銀行不是有一堆法務人員嗎? 一開始法院和銀行不也是都堅持自己行事合法嗎? 叫被害人吞下去就結了嘛 !另外, 有位拍鳥的攝影家對於擅自使用其照片的人均搜證提告, 記得好像包括雲x顆大也有教授因此遭到近乎割地賠款的例子。重要的是, 跟他們討論的時候最好能取得...仗勢欺人...決不道歉...等精彩畫面,這樣就有好戲看了! 如果是涉及刑責的案子, "犯罪後之態度" 甚至嚴重到攸關判生或是判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