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hridue wrote:
我讀大學時班上有位同...(恕刪)
tieniu wrote:
這案例你同學多跑幾次法院就不用賠了,只要被發現有馬上下架,非商業用不用賠
未必,原站可以主張流量減少導致廣告收入降低
只要能提出實質複製內容上架時間的受害損失,依舊能求償
這些可以透過流量分析算出,非空口說說漫天喊價,法官判准的機率很高
雙方能和解還是朝和解方向處理,不要以為非商業使用就會沒有事
內文搜尋
X
tieniu wrote:
這案例你同學多跑幾次法院就不用賠了,只要被發現有馬上下架,非商業用不用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