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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了又沒有貼出來,貼了你再去檢舉,是在歡什麼


三貓之僕 wrote:
一位拿單眼相機的年輕人就在距離不到一步的位置對著小弟拍照...


三位中其中一位回答,拍了又沒貼,貼了你再去檢舉,現在是在"歡"什麼

小弟留下一句"難怪大家討厭拿相機的"...(恕刪)


距離不到一步拍人 若是認識的朋友或是親人被拍 也會不舒服 何況不認識

這種不尊重他人行為很不禮貌

更甚 說出這等無賴話 - "拍了又沒貼,貼了你再去檢舉,現在是在"歡"什麼"

令人反感至極!


dgg wrote:
一、你都還沒看到,怎知占三分之一
二、太接近人拍,的確不妥,要拍應打個招呼,是禮貌!
三、拍的人刪了,也算理性!
四、說「歡什麼」的人,就無理了!


我有請他讓我看,然後要求他刪掉
scorpious1102 wrote:
說真的,在公共場合他拍你的臉本來就沒有法律問題。


沒有扯到法律

倘若今天一顆鏡頭在未告知的情形,距閣下臉前不到50公分,閣下能處之泰然,小人佩服
這就像對著路人近距離瞪或瞄,是非常無俚頭、沒禮貌的行為,
如果有一天被打也不奇怪。

前輩說:

Be careful about who you shoot, because they may shoot back.
後面的shoot是指開槍。

三貓之僕 wrote:
小弟剛在建中吃冰,一...(恕刪)


可能他性向有問題吧?!

不拍女的 拍男的...

請想想拍照的目的是什麼?
哈哈,怨只怨現在人太多了,難免會照到人,
試問各位在風景名勝拍照都等清場後才拍嗎?
romario
說真的,在公共場合他拍你的臉本來就沒有法律問題。


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線,沒必要作的事就算合法也該三思而行,拍照前向對象打招呼請求同意這也是街拍的常識
哈哈,怨只怨現在人太多了,難免會照到人,
試問各位在風景名勝拍照都等清場後才拍嗎?


把路人拍進構圖裡跟大剌剌的headshot陌生人有甚麼分別,應該不用去給你解釋吧?
scorpious1102 wrote:
說真的,在公共場合他...(恕刪)


樓主也未提法律問題,別動不動就扯法律。


dgg wrote:
一、你都還沒看到,怎知占三分之一 這點樓主回應有請對方給予查看
二、太接近人拍,的確不妥,要拍應打個招呼,是禮貌!
三、拍的人刪了,也算理性!
四、說「歡什麼」的人,就無理了!(恕刪)


dgg兄說的非常同意。

就算是在公共場合,又不是公眾人物(或新聞人聞),被近距離拍照,任誰也會在意吧!


末了,「歡」什麼?
現在是人多勢眾,講話又敢大聲了。

真的,難怪人家討厭拿相機的。(我也是拿相機的,雖然我很守本份,但....應該也是遭池魚之殃了吧!)

scorpious1102 wrote:
說真的,在公共場合他...(恕刪)


哪裡又沒問題了?

誰跟你說沒問題,

被拍的人有肖像權,

受民法第十八條人格權的保護,

你只要拿去營利或是照片有侵害當事人的名譽,

都是不行的,

管你公開場合還是什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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