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貓之僕 wrote:一位拿單眼相機的年輕人就在距離不到一步的位置對著小弟拍照...三位中其中一位回答,拍了又沒貼,貼了你再去檢舉,現在是在"歡"什麼小弟留下一句"難怪大家討厭拿相機的"...(恕刪) 距離不到一步拍人 若是認識的朋友或是親人被拍 也會不舒服 何況不認識這種不尊重他人行為很不禮貌更甚 說出這等無賴話 - "拍了又沒貼,貼了你再去檢舉,現在是在"歡"什麼"令人反感至極!
這就像對著路人近距離瞪或瞄,是非常無俚頭、沒禮貌的行為,如果有一天被打也不奇怪。前輩說:Be careful about who you shoot, because they may shoot back.後面的shoot是指開槍。
scorpious1102 wrote:說真的,在公共場合他...(恕刪) 樓主也未提法律問題,別動不動就扯法律。dgg wrote:一、你都還沒看到,怎知占三分之一 這點樓主回應有請對方給予查看二、太接近人拍,的確不妥,要拍應打個招呼,是禮貌!三、拍的人刪了,也算理性!四、說「歡什麼」的人,就無理了!(恕刪) dgg兄說的非常同意。就算是在公共場合,又不是公眾人物(或新聞人聞),被近距離拍照,任誰也會在意吧!末了,「歡」什麼?現在是人多勢眾,講話又敢大聲了。真的,難怪人家討厭拿相機的。(我也是拿相機的,雖然我很守本份,但....應該也是遭池魚之殃了吧!)
scorpious1102 wrote:說真的,在公共場合他...(恕刪) 哪裡又沒問題了?誰跟你說沒問題,被拍的人有肖像權,受民法第十八條人格權的保護,你只要拿去營利或是照片有侵害當事人的名譽,都是不行的,管你公開場合還是什麼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