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g wrote:「P510拍到9萬張...(恕刪) 我拿相機當作生活工具囉~拍照要看就有囉~可以節省用眼睛觀察現象的時間之一。且用慣了連拍,也做了一些實驗性的鏡頭 有貼在攝影板內分享我拿相機跟拿筆寫字一樣囉~作筆記阿、紀錄美景阿等地。拿來玩光學美學也是有的。之前學過導演,習慣動態鏡頭拍攝方式,現在有了靜態相機的連拍功能,算是找到個[拍照]與[攝影]中間的方式。
Ailio wrote:數位單眼 拍超過十萬...(恕刪) 謝謝分享數位單眼相機經驗。上一世紀也曾操過單眼底片機,底片便宜,柯達一捲39元台幣,一個月沖洗費上萬元的都有。因玩過單眼底片機了,目前對數位單眼相機興趣缺缺。十萬張的光美學創作是不可能的。但十萬張當飯吃的生活記錄與輔助視覺工具是很平常的。每個人用相機的方式與認定不桐,我拿相機當筆用囉,隨時記錄照片與影片、聲音等。也拿來當作行程中拍攝節省過程中停頓與觀察的時間與精力等。因此挑選相機巴掌大、隨身攜帶方便、操控便利、拍照犀利與鏡頭高倍、電池可以無限量供應等特性。好不容易遇到P家的,一年就買了四台來用了。上一次這樣買相機是普立爾的六倍機,也是買了四台才因為像機的性能換代提升(主要增加觸控螢幕),相機當作電子書瀏覽器使用也是功能之一。用到我這樣的使用者,許多相機廠號稱的[能耐]可能會攤在陽光在檢驗。PS就跟那些登山、戶外休閒用品一樣,我穿登山鞋當日常用協,那些頂級品、耐操版也常被我[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