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且不論樓主是不是有資格管別人家的後院讓不讓人進入,問題是那【告示牌】立的8個字是立假的嗎?這就是某些人的道德水準?澳州來的?意即代表話中有話是吧??即已都回嘴說要等人出來罵才走,那麼就可推論出此行為可用以前讀書時所學到的一詞【犯賤】來形容不為過吧?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何有人會對此認定是沒什麼大不了的?打個比喻意思是說只要在女人還未說出【不】字前都可以上下其手是嗎?(即地主未出來趕人)這什麼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