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鏡光 wrote:各鏡頭廠家用來計算景刻度和景深表的國際景深標準,是在影像品質受到當時底片的極度限制下建立的。使用景深刻度、景深表、和景深公式(譬如設定泛焦距離)的人,很可能不知道他們受限於二次大戰前底片影像品質的潛在因素。 這些話印證了我在另一主題裡所說的:數位影像時代,應該要重新建立一套適用於數位器材的標準。看來很難!
冼鏡光 wrote:若是解析度的課題,把定義中的分母加大就好...(恕刪) 沒空道歉,結果用的仍是放大率^^為什麼拿不出依據卻要繼續散布錯誤觀念呢?可重複性是科學的基本原則。"定義"居然可以為了某個操縱變因而不斷變形....這種科學訓練還真是嚴謹 XD
冼鏡光 wrote:對貼在CRT/LCD前方看照片的人而言,CoC和景深並不是他們的重點(因爲已經偏離正常的25-30公分觀賞照片距離)。 對這些人而言 CoC 跟景深不是他們想要看的重點,因為這應該是控制變因,但是確是這些人常常真正看到的重點,因為不懂的人不會去控制.Carl Zeiss 那篇文章說得很明白,對這些人而言,Carl Zeiss 所提供的景深表跟 CoC 不在使用範圍內.
冼鏡光 wrote:個人是認爲沒什麼必要...(恕刪) 瞭解!......謝謝冼老師的回答!個人對這些現象的原理及計算公式沒啥興趣,只是插個嘴,個人拍不滿意頂多改變拍攝條件多試幾次,或者放棄,反正 當義工 & 拍照 兩者都是有興趣而已,用不著太認真。以下為當拍照義工的兩張傷眼照,請勿見怪!同一地點,不同活動,場地退無可退,故鏡頭為 N 10~24 加三腳架。這是昨晚拍的,13mm:這是去年七月拍的,10mm:對不起!......諸位高手請繼續!我在一旁虛心受教!
會說在電腦上看照片都用舒適觀賞的人應該根本就沒有自己的相機,也從不上攝影器材網站,不然就是無的放失,包括 01 理面一大堆原圖才切再那比的很爽的照片,通通都完全不符合這個標準.事實上底片時代也完全會有人把照片放大看,在燈箱上面看得很爽的那些就是一些標準的例子,萊卡也才會特別提醒這點,而數位時代則是人人都可以,人人都會,而且還不自覺就這麼作.而且 20 吋的螢幕大小也已經是至少五年前的標準了,現在桌機一般都有 23~24 吋的標準,那個大小已經是 13x19 照片的大小,那簡單舉例拿洗老在 01 po 的照片,這照片這樣看,就完全不符合所謂的舒適觀賞,但是比的人還是會很爽的再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