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大大...直接告代理商....經過智財大對太慢...
一狀告到地檢署....免費!!
代理商絕對有事....看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吧...代理商行為係"銷售"....
不是它們所說的香港出版商的事.....告了之後...他們救會帶著錢來跟你談和解了啦...
我有相關訴訟經驗...跟你一樣照片被盜用...歡迎來信聊聊!!
著作權法第 91 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 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pharmacists wrote:
這家在香港感覺根本有...(恕刪)
蘋果日報屬於壹傳媒旗下單位
就看看壹傳媒在香港方面的刊物中, 有沒有類似的報料專欄囉

忽然1周
http://hk.sudden.nextmedia.com/template/sw/front.php
壹週刊 (香港)
http://hk.next.nextmedia.com/template/next/front.php
蘋果日報 (香港)
http://www1.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sec_main.php
就是要這種資訊
直接告到地檢署的話那不就要請律師?
還有一個智財法院,請問是甚麼情形??
因為有看過一個案例是先到保智大隊報案,然後智財法庭審理
然後因為不只一個受害者,那是要分開舉發還是可以一起?
不好意思,問題很多,真的需要大家的幫忙
藥師吉米-[旅行‧攝影‧醫藥‧生活]http://drugs.pixnet.net/blog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57&t=2130291&last=27578174
別以為台灣著作權法是有將中國納為管轄地.現在台灣的主權不像老蔣年代.主權出了台澎金馬還擴及全中國的. 連老蔣的曾孫作品都不一定告的贏中國出版社. 您覺得您告的贏中國香港的出版社嗎?
這種流通量發行量大的老牌香港出版社會不明白侵權事宜? 也許他們早已經繳付影像版權費在中國的主管單位.等著您去領稿酬. 或許您可以寫信去該出版社要求稿酬.如果他們有繳付.會告訴您要去哪邊領出版搞酬的. 如沒有對方回應,才自行進行查證是否中國版權單位有其繳納的版權金. 如通通無. 您至中國跨海打官司才有可能打贏.前題就是中國香港出版社違反中國法律/ 但這一切您認為您打一場跨海官司要花多少金錢? 符合要回來您的影像著作權的價值金額與打官司的費用嗎?
但真的氣不過不妨跑台灣法院優先要求台灣代理商回收下架.代理商不回應.如果您有錢.可以拿錢向法院申請扣押不准發行上市.但也不一定可以拿的到版權費或告贏中國香港出版社或是台灣代理商侵害您的著作權.
千萬別以為台灣著作權法為中國所承認.中國的著作法是與台灣著作權法是完全不一樣的.中國是連影像圖片都有法律規定的計算式稿酬.由中國主管單位統籌管理.台灣的著作權法拿至中國可能不適用
但是樓主這家出版商在台灣去年還有台灣國貿局進出口商業登記.所以應該不是找代理商.而是直接洽找出版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