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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更新-香港盜圖出版社,盜用京都照片陸續發現,受害者七位

版權跟著作財產權是2回事....
建議大大...直接告代理商....經過智財大對太慢...
一狀告到地檢署....免費!!
代理商絕對有事....看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吧...代理商行為係"銷售"....
不是它們所說的香港出版商的事.....告了之後...他們救會帶著錢來跟你談和解了啦...
我有相關訴訟經驗...跟你一樣照片被盜用...歡迎來信聊聊!!

著作權法第 91 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 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只要確認侵犯著作權,賣的代理商也有事!


在於整個訴訟結果是否合乎成本效益!



網友文章
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1&act=read&id=64
著作權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享有「散布權」,專有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其著作之權利,也就是說,著作權商品的賣出,是著作財產權人的權利,沒有經過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不可以賣正版或盜版的著作權商品,否則就是侵害散布權,可以依第九十一條之一處罰,還要負擔民事賠償責任。
太感謝了

就是要這種資訊

直接告到地檢署的話那不就要請律師?

還有一個智財法院,請問是甚麼情形??

因為有看過一個案例是先到保智大隊報案,然後智財法庭審理

然後因為不只一個受害者,那是要分開舉發還是可以一起?

不好意思,問題很多,真的需要大家的幫忙
藥師吉米-[旅行‧攝影‧醫藥‧生活]http://drugs.pixnet.net/blog
Gotik666 wrote:
蘋果日報屬於壹傳媒旗...(恕刪)


剛去看了一下香港的蘋果跟壹週刊網頁

都沒有像台灣蘋果跟壹週刊的報料專線耶


藥師吉米-[旅行‧攝影‧醫藥‧生活]http://drugs.pixnet.net/blog
樓主,我很支持你報發他們那些惡行!

實在有太多人用不當手段來利己了..........
嗯 出版社此種行為的確不好
但版主先三思而後行
證據多點,法院好像有為民服務的免費律師資商
可以先問一下相關的問題(板橋法院看過免費律師咨詢)
加油!!
中國香港可是適用於中國法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樓主可能要先中國版權局的相關圖文管理單位看對方視否有將您的影像版權金繳納? 如無繳納, 您才有機會打跨海官司打贏. 如有繳納.您可以從管理單位拿到中國法律規定的版權費的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57&t=2130291&last=27578174

別以為台灣著作權法是有將中國納為管轄地.現在台灣的主權不像老蔣年代.主權出了台澎金馬還擴及全中國的. 連老蔣的曾孫作品都不一定告的贏中國出版社. 您覺得您告的贏中國香港的出版社嗎?

這種流通量發行量大的老牌香港出版社會不明白侵權事宜? 也許他們早已經繳付影像版權費在中國的主管單位.等著您去領稿酬. 或許您可以寫信去該出版社要求稿酬.如果他們有繳付.會告訴您要去哪邊領出版搞酬的. 如沒有對方回應,才自行進行查證是否中國版權單位有其繳納的版權金. 如通通無. 您至中國跨海打官司才有可能打贏.前題就是中國香港出版社違反中國法律/ 但這一切您認為您打一場跨海官司要花多少金錢? 符合要回來您的影像著作權的價值金額與打官司的費用嗎?

但真的氣不過不妨跑台灣法院優先要求台灣代理商回收下架.代理商不回應.如果您有錢.可以拿錢向法院申請扣押不准發行上市.但也不一定可以拿的到版權費或告贏中國香港出版社或是台灣代理商侵害您的著作權.

千萬別以為台灣著作權法為中國所承認.中國的著作法是與台灣著作權法是完全不一樣的.中國是連影像圖片都有法律規定的計算式稿酬.由中國主管單位統籌管理.台灣的著作權法拿至中國可能不適用

但是樓主這家出版商在台灣去年還有台灣國貿局進出口商業登記.所以應該不是找代理商.而是直接洽找出版商.







TaiwanPhoto wrote:
中國香港可是適用於中...(恕刪)



如果照你這麼說的話,那中國還真的是很可怕的地方

只要先付你所說的版權費在政府那


都不需先經過人同意就可以使用照片了

那如果網路上有貼私生活照(EX露點、親密行為)

被香港黃色書刊拿來用,只要他先付了只有天知道、地知道、和出版社及政府知道的版權費

被盜用者就也連屁都不能放一個

tinuvas wrote:
如果照你這麼說的話,...(恕刪)


在台灣有賣,就侵犯台灣的著作權

不然中東的槍走私進台灣 不是台灣做的就會變合法嗎0.0?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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