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men wrote:還好我在香港,有廉政公署,這種事很少聽聞發生,難道在台灣就沒有類似的政府部門? 廉政公署是前朝的外國人搞出來的(我沒說錯吧?),不過至少有了這個單位會更公正一點點....就只是一點點啦~
kenny6606 wrote:承辨單位:攝影家手札一律都不會參加的........(恕刪) +100大家在Google搜尋一下這2篇就會明白了2011苗栗燈會攝影比賽得獎作品- bikeclub 最後聲明2011苗栗燈會攝影比賽得獎作品停權,鎖主題,就是手札的作法.
會有這種說法都不奇怪以前在文化處當替代役就摸清處 "文化"這東西就是黑!只要有關"藝術" 不管價碼在高 也無法說成是貪污或圖利他人所以文化這兩個字真的是~他X的~黑!藝術價值觀見人見智 所以要有公正性的評段都很困難透露一下 之前也是有去參加過類似的比賽拿照片去相館洗的時候,相館老闆就問我是參加那種比賽?我就說是參加文化處辦的比賽~結果連老闆說就算你拍的再好也上不了。因為它只是明目上說是比賽實際上是有內定的這是我的經驗啦~要參加比賽可以參加其他民間辦的公家辦的其實都不是很白啦
告訴您什麼是不可思議以前台灣官方藝文最高榮譽---一年一度的[中山文藝獎],您猜猜誰得過連方瑀---沒錯;就是得過中國小姐的那位有興趣的人可以上網拜讀一下她的不朽名作, 看是有多麼了不起我個人是寧可挖鼻屎也沒時間浪費在搜尋上啦(搞不好搜不到哩)官方在受到質疑時還振振有詞地 稱讚她的作品多麼清新雋永哩;您以為包龍星在本朝還少的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