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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尊重別人有不被拍攝的權利

popshu wrote:
往好的方面想~BG大應該是個正妹...(恕刪)


我很想不要戳破, 不過坦白講我是個歐囉肥的宅男.................

所以才更加莫名奇妙........
士多啤梨踢皮球
請問歐歐囉肥的宅男是念什麼科系,幾歲,社會人士或已畢業

請問你所謂的"基本禮貌"是你自己個人認為? 還是你觀察社會群體的心得?

>>"請尊重別人有不被拍攝的權利"
請問這是你說了算,還是你真的知道權利是怎麼產生,並且你生產了這項權利?

>>我就狠狠的瞪他, 坦白講我已經準備要上前理論了
請問你的理論基礎是?

你可曾研究過其他人在面臨一樣的情況時,是否會跟你有一樣的激烈反應?

請問你是否同意全世界的人在馬路上拍照(不論商業或非商業)都要徵求入鏡者同意?

請問你是否曾經在有人入鏡的時候按下快門,卻沒有告知對方?

如果有,請問你怎知對方有沒有覺得被歐囉肥宅男冒犯?

如果從來沒有,你是否認為"未經過對方同意的街拍方式"應該按照你高尚的品格標準予以根除?

請定義"同意"要怎麼樣才叫"同意"? 需要簽字嗎? 還是眼神示意?

請問你是否願意捍衛自己的信念,當看到那些沒有尋求同意的街拍作品就起身指責反對?

你有作品可以佐證你確實捍衛自己的信念嗎?

可否列舉任何一個攝影師的作品,而他也與你有相同的信念?


這些問題的答案你自己留著,我沒有很想知道

而你可以繼續堅持己見,或以此回頭檢驗自己的信念。

我知道後者比較難!
DU 雙魚的海邊
如果是我的話
讓他拍個2~3張還OK
不過他要是一直拍的話(基本上不太可能)
只會感覺很奇怪的閃開
郭大爛 wrote:
請問歐歐囉肥的宅男是念什麼科系,幾歲,社會人士或已畢業

請問你所謂的"基本禮貌"是你自己個人認為? 還是你觀察社會群體的心得?

>>"請尊重別人有不被拍攝的權利"
請問這是你說了算,還是你真的知道權利是怎麼產生,並且你生產了這項權利?

>>我就狠狠的瞪他, 坦白講我已經準備要上前理論了
請問你的理論基礎是?

你可曾研究過其他人在面臨一樣的情況時,是否會跟你有一樣的激烈反應?

請問你是否同意全世界的人在馬路上拍照(不論商業或非商業)都要徵求入鏡者同意?

請問你是否曾經在有人入鏡的時候按下快門,卻沒有告知對方?

如果有,請問你怎知對方有沒有覺得被歐囉肥宅男冒犯?

如果從來沒有,你是否認為"未經過對方同意的街拍方式"應該按照你高尚的品格標準予以根除?

請定義"同意"要怎麼樣才叫"同意"? 需要簽字嗎? 還是眼神示意?

請問你是否願意捍衛自己的信念,當看到那些沒有尋求同意的街拍作品就起身指責反對?

你有作品可以佐證你確實捍衛自己的信念嗎?

可否列舉任何一個攝影師的作品,而他也與你有相同的信念?


這些問題的答案你自己留著,我沒有很想知道

而你可以繼續堅持己見,或以此回頭檢驗自己的信念。

我知道後者比較難!


很簡單, 這牽涉到肖像權的問題

我就網路上的肖像權解釋提供鏈結

請郭大自己看了

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3&act=read&id=834


我自己的肖像權從我出生時就與生俱來,我對於自身的肖像權當然有主張的權利

尤其是在我並不是公共人物的時候

當乙方不當用攝影手法來剝奪甲方的肖像權時, 甲方當然有主張肖像權被侵犯的權利

另外在英文也有類似的講法, 叫做 model release 和civil liability

http://en.wikipedia.org/wiki/Model_release

以istockphoto 為例, istockphoto 就不接受沒有 model release 的人像照片在該網站販售

http://www.istockphoto.com/tutorial_9.0_modelrelease.php


這不是哪一位攝影師的概念, 而是本來就是有明確規範的事情

另外, 我想這也是基本的禮貌吧, 在拍攝他人前先徵得同意

未經他人同意就拍攝他人肖像, 我想與狗仔隊實在沒有什麼兩樣

不是嗎

我倒是很想知道, 是哪一位大師給郭大的概念, 可以任意拍攝他人照片而不經同意的呢

請告訴我

至於我的年齡和性別

這一點也不重要吧

肖像權不會因為性別和年齡有所改變

不是嗎








士多啤梨踢皮球
很簡單就是因為開版的大大是宅男
如果是"兄弟"阿伯敢拍嗎?
遇到兇一點的人,輕則摔相機,不爽直接打人了
這個白目被打,路人應該會淡淡走過
就法律來說
別人在公眾場所拍攝您的照片並不會侵犯您的肖像權
但若他把您的照片放到廣告文宣中或是印到衣服上拿來賣,您就可以主張他侵犯肖像權,到法院求償
美國好像有法律規定在未徵得家長同意下不能拍攝兒童
台灣不知是否有此規定

以小弟自己來說
若發現在路上有人拍我的話就裝作沒看到繼續走就好
現在都21世紀了,被別人拿照相機拍照 靈魂應該不會被奪走吧
不要再講肖像權了
有些人真的不懂法律還在那邊裝懂

肖像權 是主張他人侵犯到你的權益
例如商業行為 拿你的照片做代言之類
若他要張貼網路或是比賽都是他的自由
除非地點是在私人的地方 懂嗎


XD 我想被拍都沒機會咧
心胸放開一點比較好啦
flickr.com/photos/henrie/
nokiaegg wrote:
很簡單就是因為開版的大大是宅男
如果是"兄弟"阿伯敢拍嗎?
遇到兇一點的人,輕則摔相機,不爽直接打人了
這個白目被打,路人應該會淡淡走過


說人白目前.先照鏡子看自己的黑仁多大

今天那個阿伯如果換作是你老爸看你會不會再去補個2腳
人家說不定只是看樓主長的帥 想拍下來 這樣就該被打?
插個話, 幫發文者回幾句

郭大爛 wrote:
>>"請尊重別人有不被拍攝的權利"
請問這是你說了算,還是你真的知道權利是怎麼產生,並且你生產了這項權利?

被攝者是沒有權力與權利制止, 但是拍攝者卻有義務不讓人反感
尤其是職業工作者

郭大爛 wrote:
>>我就狠狠的瞪他, 坦白講我已經準備要上前理論了
請問你的理論基礎是?

四個字 "互相尊重"

一把水果刀, 放在手上旁人是不會覺得有什麼
但是拿起來對著人揮舞, 雖然沒有劃向對方, 沒有犯法
還可以主張只是拿起來把玩, 但已讓人心生恐懼
水果刀, 不就是一個"工具", 端看什麼心態的人使用, 延生出的結果也會不同

我常拍人, 很奇怪的也常被人拍, 我很能體會發文者的心情
扛著攝影機或相機, 不管室內外, 在未告知情況下
鏡頭朝著對方, 10位有7位都會避開轉頭, 剩下2位很開心, 另1位是不知情

台灣人是很可愛的, 請大方一點, 跟被攝者說一聲, 都會很開心給你拍
另外, 街拍的, 尤其拍人物, 有本事就不要讓對方發現
不要造成對方心裡的不悅與不安全感

做婚禮攝影這一行, 最怕的是覺得自己不行, 更可怕的是覺得自己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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