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en.wikipedia.org/wiki/Normal_lens
其中有一句
The 50 mm focal length was chosen by Oskar Barnack, the creator of the Leica camera, as a compromise between the theoretical value and good sharpness, as lens technology at the time was such that slightly longer focal lengths were able to achieve optimum sharpness.
Oskar Barnack (Leica Camera 的設計者) 選用 50mm 的原因, 是以當時的鏡頭科技, 認為設計成略長焦長的鏡頭可以達到最佳的清晰度, 於是在理論值 43mm 與求得良好清晰度之間所做的妥協。
翻得不好, 僅供各位先進參考。
http://jimmyyen.blogspot.com
            貓丸 wrote:
鏡頭上標示的焦距都是以135mm底片(FF)的去定義(無論各種片福)
即使是DX鏡頭....上面標示的18mm或35mm全都是以FF去定義...(恕刪)
您的說法有點問題喔...

所謂的焦距,指的是鏡頭的焦點至鏡頭中心的距離(相機鏡頭幾乎都是多片透鏡組成,但也會有一個根據公式計算出來的理論鏡頭中心點),18mm 指的是鏡頭焦點至中心點距離為 18mm、35mm 指的是鏡頭焦點至中心點距離為 35mm,這和 135mm 底片有何關係?
 而且 135 底片的長、寬、對角線也沒有一個東西是 135mm, 135 只是柯達底片的型號而已。
 而且 135 底片的長、寬、對角線也沒有一個東西是 135mm, 135 只是柯達底片的型號而已。您所謂的「以 FF 去定義」的,其實是鏡頭的「等效焦距」(也就是您所說的「等同焦段」),而非上面所說的鏡頭的「實體焦距」。擁有相同實體焦距的鏡頭,在不同片幅拍出來的成像範圍是不一樣的,就如同您所說的,在不同片幅上看到的「視角」會不一樣。由於過去底片時代,大眾所使用的相機絕大部份都是採用 135 底片,因此在數位時代為了幫助使用者方便挑選鏡頭,會針對片幅與 135 底片不同的相機,提供一個焦距換算倍率,讓使用者了解在該片幅下哪個焦距的鏡頭拍出來的視角會等同哪個焦距的鏡頭在 135 底片拍出來的視角,就如同您所說的,假如有一個 APS-C 片幅的感光元件,換算倍率為 1.5x,那麼「APSC裝50mm就快變成FF的75mm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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