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公告事項】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公告劃設。
‧範圍
*北以大甲溪出海口北岸為界,東界為西濱快速道路西側沿清水鎮海岸堤防南下,經番仔寮海堤、高美一號海堤、高美二號海堤等海堤堤尖以西至平均低潮線,南以台中港北防沙堤為界,面積約為七0一.三公頃。
‧管制事項:
(一)禁止騷擾、虐待、獵捕或宰殺野生動物之行為。
(二)非經主管機關之許可,不得任意野放或引進野生動物。
(三)非經主管機關之許可,禁止採集、砍伐或焚燒野生動植物之行為。
(四)禁止任意丟擲垃圾、傾倒垃圾、廢土及放置違章構造物及其他破壞自然環境之行為。
(五)禁止各種開發、濫墾、濫建、濫伐、濫葬、採取土石或礦物及其他破壞保護區自然環境之行為。
.. 但在不破壞野生動物主要棲地及影響野生動物棲息環境情況下,主管機關得設置必要之保育維護及解
... 說設施。
網址如下....http://www.gaomei.com.tw/wetland_02.html
巧的是剛好就看到有人去高美溼地大肆破壞了生態
還把照片經過放上部落格分享
http://tw.myblog.yahoo.com/jw!hinSsgqTHRVLtl0n1lxSfR.a1qs-/article?mid=3111&prev=3133&next=3072
這就是大部分進去踩踏遊玩遊客的心態
大家都覺得:能腳踩在濕濕軟軟的砂土上,好特別的經驗阿!
也驚嘆:哇!好多螃蟹阿!你看~我抓到這麼多!還有蛤蠣耶!
結論是:高美濕地真好玩!風景又美麗!我下次還要再來!
那篇遊記比較諷刺的是
他在文章後面還說到當地團體努力下劃設
避開了"保護區"這個字眼
然後還叮嚀"千萬要記得公德心及保護環境的整潔"
實在哭笑不得...
不是針對這位,大部分的遊客其實都是如此心態
還看過別人的網誌寫著:"這邊好像是保護區,不過既然來了,那就小心的走吧!"
哈哈....好個自欺欺人的想法...最後還不是加入踩踏的行列
遊客的不自制
加上政府似乎沒有沒有膽量去鐵腕的實施保護動作
深怕一不小心就打破了這個觀光的鐵飯碗
造成高美濕地逐漸成為一個普通的海岸...
或許十年後,景色不變,一樣的人潮,一樣的沙灘,一樣的海水,一樣的風力發電,一樣的夕照
然後仍然只有少數團體在惋惜那些不顯眼的,失去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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